书记谈 | 发挥一体推进“三不”综合治理效能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17

湖北省宜昌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坚持“一案一剖析”,及时向有关地方、部门党委(党组)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图为该市纪委监委干部在市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访督查。唐强 摄

把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反腐败斗争基本方针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是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经验、规律的科学总结和重要决策,体现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方法论的智慧光芒和真理力量,对于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而实现海晏河清,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实践中,要不断探索“三不”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把“三不”要求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落实各方责任,打好一体推进“三不”总体战

腐败问题是党内和社会各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反腐败也必然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和责任。只有构建和落实全党全社会齐抓共治、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和工作格局,才能打好总体战,取得最佳效果。

督促协助党委负起一体推进“三不”的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党委既是一体推进“三不”的领导者,又是主推手,责无旁贷。纪委监委应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协助党委总揽全局、一体推进“三不”。湖北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意见、主体责任清单、责任追究办法;今年又协助制定了《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推动各级党委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督促推动廉洁政府建设。政府及其部门管钱、管物、管事,是反腐、防腐的重中之重。政府党组应切实担负起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中央出台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后,湖北省纪委监委迅速跟进监督,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既抓好政策落地,又严密防范政策兑现、资金使用、项目建设中的廉洁风险,确保中央惠鄂援鄂政策早落地、早见效、早受益。

推动完善党委反腐败协调机制。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在一体推进“三不”中负有组织协调的重要职能,必须进一步增强日常协调职能,拓展成员单位,细化责任分工,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沟通协作等机制,使之在预防腐败、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重要制度执行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坚定不移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一体推进“三不”,必须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只有“严”,才会有“不敢”,才会转化为“不能”“不想”。

强化“不敢腐”,重在做到“五个坚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反腐败的坚定立场态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动摇。不存在“过去时”,也没有“转段论”,只要有腐败存在,就必须持续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严查严惩强烈信号,让腐败分子“断念想”。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让腐败分子“藏不住”。坚持追逃追赃防逃一起抓。哪怕腐败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一追到底、缉拿归案,让腐败分子“逃不了”。坚持对已退休的腐败分子也不放过。没有“退休就平安落地”之说,让腐败分子“无退路”。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使行贿者也受到应有惩罚,让“围猎”和“被围猎”之间“断链条”。

今年以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打虎”“拍蝇”“猎狐”“破网”协同发力,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数、处分党员干部人数分别同比上升20.3%、8.8%。

  紧紧围绕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持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以权谋私。有效治理腐败,必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让胆敢腐败者无可乘之机。

从问题入手,以案促改促治。把以案促改促治作为推进“不能腐”的重要方式,对查办的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都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实行“一案一建议一督改”,推动相关地方和单位做好堵漏建制工作,实现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健全一批制度。

向监督发力,从严管人管权。统筹“四个监督”同向发力,紧盯“关键少数”,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紧盯基层“小微权力”,把监督的提醒、纠偏、威慑功能充分发挥出来,使人不敢、不能乱为,使权不能、不被滥用。湖北省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方式,研究制定了《关于各级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有效办法。

用科技增效,提升防治能力。把现代信息技术、科技手段,与执行制度、强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制度刚性,提升监督效能,打造“不能腐”的科技防线。督促有关部门打通信息壁垒,实现融合共享,将智慧监督融入“数字政府”建设,用科技化手段加大对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监管。

  加强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教育,持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防治腐败重在治心,既要用好施药动刀的治病之法,又要用好固本培元的正心之举,努力形成从畏惧到敬畏再到自觉的“不想腐”。

坚持“以案五说”,强化警示教育。警示教育必须要有针对性和震慑力,不能让党员干部成为局外人、旁观者。深化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对每一起案件都要到案发地方或单位宣布处分决定,督促其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案例查找不足,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

开展“十进十建”,强化纪法教育。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具有教育、约束、惩戒、指引等综合功能,是串联起“三不”的一条主线。湖北省自2018年起,在全省坚持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即宣传教育进党委(党组)、进党政机关、进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进党校、进学校医院、进国企、进社区、进村庄、进报刊媒体、进互联网,实现普纪普法教育全覆盖,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让党纪国法深入广大党员干部之心。

弘扬廉洁文化,强化思想熏陶。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着力营造崇廉拒腐的浓厚氛围。湖北省每年集中一个月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以常态化集中宣传教育促进廉洁文化生长。指导武汉市建成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组织创作话剧《王荷波》等大型廉政题材作品以及系列廉政小戏、微视频,用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播撒廉洁文化的种子。

  增强系统思维,推动“三不”贯通融合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既有各自的运行机制,又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系统,应积极探索“三不”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将之整体地而不是割裂地推进,形成叠加效应、综合效能。

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做好“后半篇文章”,是推动标本兼治的重要抓手。不仅审查调查工作要做好“后半篇文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追责问责、巡视巡察、专项治理等各方面工作都要做好,形成发现问题、查处问题、整改问题的闭环链条,既针对问题“做手术”,切除病灶;又搞好“康复治疗”和“疾病预防”,达到标本兼治的功效。

用好专项治理这个有力武器。专项治理涵盖自查自纠、查处问责、建章立制等内容,既治标又治本,集中体现了一体推进“三不”的要求。认真总结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经验,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行业开展专项治理,以查办案件开路,先把问题查深查透,再跟进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一个一个领域地荡涤污垢、祛除痼疾。

加强制度执行督察和后评估。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这是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举措。每年选择若干项重要廉政法规,以开展专项检查、纳入巡视巡察等形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提升制度执行力,并对制度质效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充分发挥制度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中的作用。(王立山 作者系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9月17日理论周刊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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