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以精准监督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新县沙窝镇匡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匡昭春违规领取低保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09年1月至2015年4月,匡昭春在担任匡湾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其本人及妻子等3名不符合条件的亲属违规办理农村低保。2009年1月至2020年3月,匡昭春等人共领取低保金22011元。2012年10月至2017年3月,在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匡昭春及其儿子、儿媳违规申报危房改造,共套取资金19500元。2020年6月6日,匡昭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固始县马堽集乡新集村党支部书记孙江海违规办理危房改造问题。2018年5月,孙江海以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妻子黄某某的名义提交危房改造申请。2018年8月,孙江海对旧房粉刷,并在验收表中签字通过验收。2018年11月,黄某某收到危房改造补贴资金4000元。2020年4月30日,孙江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罗山县龙山街道十里头村党支部委员张春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群众财物问题。2019年底,张春明在为贫困群众黄某办理低保时,暗示黄某的妻子吴某某向其送礼。之后,吴某某向张春明送了500元钱。2020年8月14日,张春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资金收缴并退还吴某某。
上述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视若无睹,顶风违纪,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案例中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反思反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咬定目标,发起总攻,一鼓作气,夺取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为造福信阳、添彩中原,奋力实现“两个更好”提供坚强保证。
中共信阳市纪委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