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新县县委批准,新县纪委监委对新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程宝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査。
经查,程宝湘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程宝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信阳市纪委常委会、信阳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程宝湘开除党籍处分;经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程宝湘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