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桥区监委批准,对平桥办事处龙江路居委会十组组长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沈万成作为平桥办事处龙江路居委会十组组长,以谋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土地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转让土地;索取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利。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沈万成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至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