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桥区监委批准,对肖店乡元庄村党支部书记张喜涉嫌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喜作为肖店乡元庄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长期违规扣留低保户的低保金期间,领取低保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其行为构成贪污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喜开除党籍处分。将张喜涉嫌贪污低保金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嫌贪污的低保金已退还给低保户,不再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