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纪委监委通报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平桥区 发布时间:2020-12-24

近期,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查处了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现将该案例通报如下:

平桥区平昌关镇徐湾村支部书记陈金章在2009年至2011年任徐湾村会计时,代该村群众李某某在平昌关镇民政所领取五保金3345元,2014年10月李某某回到徐湾后,陈金章只交给李某某五保金2000元。2009年,陈金章借群众李某某之名骗取国家种粮补贴5488.36元,2009年至2013年1月,陈金章从该账户取款共计4194.9元据为己用,2013年1月陈金章将此存折交给村支两委委员、报账员陈卫东,陈卫东保管该存折期间,共计从该账户取款1298.35元据为己用。陈金章在徐湾村贫困户的产生及低保户的申报上议事程序不规范,运用“4+2”工作法走形式,2015年至2019年7月期间,陈金章违规为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徐湾村陈楼组村民李某某(村支两委委员陈卫东的母亲)办理农村低保,且不按要求核销,引起群众不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陈卫东在任徐湾村村支两委委员、报账员期间,违规为亲属谋取利益,2018年6月,陈卫东把女儿陈某某上报为五保户李某某的护理人并未告知李某某,陈某某未尽到护理人义务,骗取李某某护理补贴共计2472元。2018年8月,陈卫东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在填写徐湾村涂庄组贫困户涂某某档卡时,表述不准确,将本应填写“2018年该户进行了危房鉴定”填写成了“该户于2018年进行了危房改造C级”,引起群众误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陈金章、陈卫东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群众纪律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020年12月7日,陈金章、陈卫东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区仍有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下,仍然不知敬畏、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最终受到严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脱贫攻坚到了最后收官阶段,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务必要高度重视起来,坚决扛稳扛牢这一重大政治责任,将全面从严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督促、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保持攻坚态势。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政策落实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扶贫方面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用铁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中共信阳市平桥区纪委

信阳市平桥区监委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