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平桥区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查处了三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现将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平桥区高梁店乡回龙寺村党支部书记郑光前脱贫攻坚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5月30日高梁店乡纪委对回龙寺村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时发现该村存在村干部对本村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了解不足、问题整改台账照抄照搬、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郑光前作为回龙寺村党支部书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浮于表面、履职尽责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6月27日,郑光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桥区五里镇王店村村委委员彭华脱贫攻坚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7月10日,五里镇党委日常巡查各村脱贫攻坚工作时,发现王店村脱贫攻坚责任组成员、帮扶责任人彭华存在帮扶不到位的问题。彭华作为王店村脱贫攻坚责任组成员、村委委员,对所帮扶的贫困户基本情况及动态调整不了解,对脱贫攻坚知识不了解,帮扶不到位,没有履行帮扶责任人应尽职责。对此,彭华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7月30日,彭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桥区肖店乡左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清良脱贫攻坚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9月23日下午,市派第二作风提升巡回督导组在肖店乡左营村就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导时发现,左营村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群众满意度不高、危房改造不到位、人居环境差等问题。吴清良作为左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对脱贫攻坚工作不负责、不尽责,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1月15日,吴清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三起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出我区部分党员干部仍存在思想麻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给党和政府造成了不良影响。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发生。各乡镇、办事处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将日常督察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以作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