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柳海宝主持召开十三届县纪委常委会第53次会议,传达学习2023年7月16日《求是》杂志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部分内容等,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谈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的内涵,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重点任务和重要要求。要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追责问责全过程,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完善内控机制,围绕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找准薄弱点、风险点,健全完善回避、保密等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强化日常管理,细化落实制度,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正确使用。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中之重,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学细悟、贯通理解,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强化政治监督,围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紧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绿色转型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等“国之大者”,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保障各项政策落地落实。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围绕生态环保等职能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查处的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切实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