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付店镇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潢川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8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6日至5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付店镇的10个村(社区)进行了巡察。7月1日,县委巡察组向付店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等方面

1.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力量薄弱。

1)十个非贫困村有三个村的包村责任人不是科级领导干部,由部门负责人包村,包村力量上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1)召开镇党委会,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对我镇各村责任组进行调整。(2)将新春村、付店村、凡村包村领导分别调整为镇党委书记杨应才、镇长鲁岩、四级主任科员李成香。3)严格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一个体系四个办法”文件精神,落实工作职责。

2)三个村党支部班子不健全,不能有效发挥脱贫攻坚火车头作用。林淮村2019年1月原村党支部书记被撤销党内职务后至今没有党支部书记,首集社区党支部书记由付店镇副镇长兼任,付店村党支部班子由两名人员组成,缺一名党支部委员。

整改结果:(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脱贫攻坚能力,推进“严乡强村育新”配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定期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干部考核并压实责任,以党建高质量促进脱贫高质量。(5)林淮村支部书记现暂由包村副科级干部张秋波兼任;按照相关程序,镇党委限期选强配齐林淮村、付店村、首集社区“支委”班子;(6)积极培育一批素质高、作风硬、带富能力强的村干部。

3)对2019年省级检查考核中凡村出现的户档村档与系统信息不一致问题没有举一反三,这次巡察中各村均存在类似问题。

整改结果:(7)根据《潢川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动员各村脱贫责任组和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校准贫困户家庭基本信息,及时动态管理,严禁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做到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信息档卡、信息系统“三一致”。(8)各村要对照上级脱贫攻坚相关档卡问题整改要求,于2020年7月13前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整改报告报镇扶贫办。

4)村党支部书记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重视不够。两个村的党支部书记说不清楚本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把脱贫攻坚工作推给扶贫专干或村委主任。首集社区有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籍和居住地均在首集社区,但系统显示该户的帮扶责任人是付店村的村干部,该户的户档、村档,在其家中、付店村和首集社区均找不到,出现事实上无人帮扶的情况。

整改结果:(9)进一步学深悟透总书记在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通过学习原文、干部访谈等形式推动各村将总书记讲话精神用于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实践。(10)加大教育引导,强化责任意识,使各村支部书记充分认识到解决剩余贫困人口和巩固脱贫成效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继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始终保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11)责令首集社区党支部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按照脱贫攻坚指挥部“一个体系四个办法”要求,调整其帮扶责任人,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该户贫困户如期脱贫。

5)帮扶力量单薄。帮扶责任人均是村干部、村民组长或者是在村的普通党员,帮扶责任人自己本身就缺乏脱贫致富的知识、技能和本领。

整改结果:(12)压实责任,督导各支部书记担负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帮扶责任人尽到帮扶责任,建立乡村干部走访贫困户工作台账和群众反映问题情况及办理结果登记台账,力促工作落实。(13)配强责任组力量,根据潢脱贫指﹝2020﹞8号文“提级管理、挂牌督战”的通知精神,对所有未脱贫户均再增加一名科级干部作为帮扶责任人,加强了帮扶力量。(14)镇扶贫办要强化对各村扶贫工作的检查频率,并举办一次扶贫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扶贫业务知识水平。

2.脱贫攻坚责任组作风不实。

6)签到制度落实不力。付店村没有签到记录,林淮村2019年12月底至今没有签到记录。其他八个村脱贫攻坚责任组成员均没有正常签到,没签的人员没有注明缺席原因,没有履行请假手续。

整改结果:(15)对全镇各责任组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强调纪律,压实责任。(16)对付店村、林淮村主要责任人按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警示谈话。(17)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脱贫责任组制度的通知》要求,执行请销假制度。(18)镇纪委、镇扶贫办将不定期对各脱贫攻坚责任组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严重违纪者进行纪律处分。

7)有些村的驻村工作队长自己单独签到,把自己置于责任组的监督之外。

整改结果:(19)由扶贫办牵头对全镇各村签到册进行规范统一,召开驻村工作队长会,要求他们坚持请销假制度,记好扶贫工作日志,定期向单位领导及镇党委政府汇报帮扶工作开展情况。(20)按照潢川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的意见》要求,驻村帮扶工作队在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脱贫责任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在岗在位在状态的要求。

8)责任组成员到村入户少,甚至长期不到岗,找人顶替。如滨湖印务第一团支部书记周某、付店信用社主任刘某、付店水利站负责人王某某、付店砖瓦六厂厂长衡某某等人极少到村入户,付店中学校长吴某某,不仅到村入户少而且多数是安排学校其他人员替代。

整改结果:(21)由各自村的责任组长对滨湖印务第一团支部书记周某、付店信用社主任刘某、付店水利站负责人王某某、付店砖瓦六厂厂长衡某某、付店中学校长吴某某进行约谈提醒。召开镇党委会,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对我镇各村责任组进行调整。(22)压实责任组长充分发挥作用,督促责任组成员履职尽责,经常召开工作调度会,开展工作交流,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形成合力,凡因责任组成员合力不够、工作不力等导致本村工作成效差、问题突出的,视情节予以责任追究。

9)有的驻村第一书记因在镇机关承担工作任务较重不能兼顾第一书记的职责,如党政办等部门的负责人;有的驻村第一书记责任心不强,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如新春村驻村第一书记到村入户少,巡察走访时让其领路他因不知道有些贫困户家住在哪里不敢领路。

整改结果:(23)加强第一书记学习,提升站位。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本职工作与扶贫工作两不误。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以“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勇气和干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因工作原因不能兼顾第一书记的及时进行调整,保证第一书记能够尽职履责。(24)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驻村第一书记履职尽责能力。(25)对驻村责任心不强的新春村第一书记,党委书记单独进行第一种形态约谈警示。

3.政策落实不到位,脱贫质量不高。

10)存在人员漏评。新春村南冲组陈新琴70多岁,丈夫和儿子均已死亡,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没有收入,主要依靠其孙子生活,其孙子是贫困户,但是陈新琴不是贫困户。

整改结果:(26)新春村与陈新琴的女儿和儿媳妇沟通,督促她们履行赡养义务,并签订赡养协议书。(27)对陈新琴进行低保申报救助。(28)责成新春村举一反三,按照“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标准,采取“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对新春村再次全面进行核实,确保贫困户“应纳尽纳”。

11)脱贫质量不高。付店村已脱贫户刘生伟,超计划生育,共有4个女儿,最小的今年出生,现送他人抚养,妻子智力三级残疾,大女儿11岁小学在读,二女儿7岁语言一级残疾,三女儿4岁有明显唐氏特征,家中仅有他一个劳动力,家庭收入主要依靠种地及养鸡,今年养鸡收入受疫情影响明显,家庭经营性收入低且不稳定,有返贫风险。里棚村未脱贫户潘国太今年82岁,与17岁孙子共同生活,唯一的儿子已死亡,儿媳被判无期徒刑,孙子在读高中二年级,两人无劳动能力,没有经营性收入,脱贫收入核算把其唯一嫁到外地的女儿给的赡养费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整改结果:(29)针对付店村李店组贫困户刘生伟发现的系列问题,付店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召开了会议针对刘生伟家庭情况制定了以下整改结果:1、将刘生伟扶贫系统上显示的外出务工进行修改,保证一致性;2、动员刘生伟发展符合自身条件的产业,以增加家庭收入;3、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对该家庭的关心和支持力度,针对其三女儿有明显唐氏综合征,安排村委将其送至医院进行鉴定,如确实患有残疾,将为其办理残疾证4、对刘生伟进行思想教育,彻底打消等、靠、要和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等消极思想。(30)由付店村责任组长对已脱贫户刘生伟的帮扶责任人王加国进行约谈提醒。(31)针对里棚村未脱贫户潘国太发现的系列问题,里棚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召开了会议针对潘国太家庭情况制定了以下整改结果:1、已签赡养协议;2、利用村集体经济按10%补助给其家庭;3、目前该户已享受政策:低保补助,孤儿救助、残补、计划生育金、兜底养老金(人均收入11606元);4、村“两委”将加大该户的关注和帮扶力度。(32)由里棚村责任组长对未脱贫户潘国太的帮扶责任人董寿春进行约谈提醒。(33)按照《潢川县帮扶责任人巩固提升期十项工作职责》要求,进一步强化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34)根据潢脱贫指“提级管理、挂牌督战”的通知精神,对所有未脱贫户均再增加一名科级干部作为帮扶责任人,加强帮扶力量。

12)危房改造政策执行不到位,“四类户”D级危房改造按规定应享受补助资金1万7千元,林淮村低保户张尤珍、五保户吴有成享受的是一般农户补助资金1万元。刘楼村低保户耿纪荣享受D级危房改造,仅维修了房顶。刘楼村低保户徐和江危改新房无生产生活痕迹。周洼村未脱贫户余荣青2019年危改房屋没有入住,现在付店街道上租房住。周洼村低保户毛金忠2017年危改房屋悬挂闲置房标志。

整改结果:(35)林淮村张尤珍、吴有成原是五保户,镇盖敬老院时占用其集中供养指标。而实际情况他们是分散供养,所以他们真正危改时只能以一般户身份享受10000元补助。(36)刘楼村低保户耿纪荣问题由于镇村建中心工作人员失误,将耿纪荣维修在系统上登录为危改,该问题已由镇村建中心整改落实。(37)徐合江危改房是其唯一住房。因徐合江常年在武汉边务工边陪智障女儿看病,只有过年才回家短住。现已联系徐合江安排人将其房屋水电接上,达到入住条件。(38)周洼村未脱贫户余荣青前阶段患病,临时在街上住,便于在街上居住的女儿女儿照顾。现余荣清已搬回。(39)周洼村低保户毛金忠问题:由于工作人员业务不熟,误将危改房屋挂着闲置房标志。现该标志已清除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40)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危房改造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违规统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1)明确由村委会加强对危改户房屋改造过程的监督、指导,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保证改造工程进度和房屋质量安全。(42)加大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落实危改政策要求和资金管理规定。

13)“小五改”资金没有充分发挥效益。镇直部门及村里相互扯皮,致使“四类户”群众利益受损。2018年上级下达“小五改”资金18万元,仅实施了1万7千7百元,13万2千3百元被收回;2019年至巡察结束,仅有林淮村、付店村实施了“小五改”,未见其他八个村的“小五改”资料。

整改结果:(43)严格遵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求,对全镇“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及时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同时加强党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好部门之间的关系。(44)压实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并制定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加以实施。(45)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和经常性的警示提醒。(46)严格落实“小五改”资金管理规定,确保“四类户”家庭“小五改”应改尽改。(47)由镇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牵头,对各村前期已经实施“小五改”未到财税所报账的情况进行排查,督促各村抓紧时间完善手续,同时督促各村“小五改”实施进度,严格规范流程,保障群众利益。近期各村排查并使用“小五改”资金改善“四类户”家庭条件28户,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14)“小五改”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职责不清,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没有具体的责任部门,造成资料缺失,资金使用不规范。刘楼村贫困户黄德田,使用“小五改”资金1万元新建两间住房。凡村有两户已脱贫户长期不在家住,一个已购买住房,一个与其儿子在上海或县城居住,分别使用“小五改”资金1万元新建活动板房。

整改结果:(48)压实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并制定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加以实施。(49)明确由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具体负责,严格落实“小五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50)由于部分五保危房改造指标曾经被建敬老院占用,造成现在只能以非“四类户”身份进行危房改造。同时,为了保证五保利益不受损,致使村两委运用“小五改”资金为贫困户黄德田其改造了门窗、地坪等,同时将该户的“小五改”资料中新建住房改为修缮住房。51)凡村两户脱贫户在2017年系无房户,所以按照小五改政策安排建造活动板房,2019年陈讲虎在曹大店买房、2018年刘忠国在潢川文庙棉纺社区租房后对该两户活动板房悬挂闲置牌。对上堰西五保户黄德田房屋进行整修。(52)对全镇各村2017年以来“小五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监督检查情况报镇纪委,同时对因把关不严,造成凡村使用“小五改”资金新建活动板房的相关责任人利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

4.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不扎实,部分贫困户存在信息不全、采集滞后、录入错误等问题。

15)扶贫系统、村档户档、村务公开及阳光村务等信息不一致。新春村村务公开栏及阳光村务中公示的脱贫攻坚责任组名单没有驻村工作队长。刘楼村已脱贫户的致贫原因系统与户档信息不一致。林淮村贫困户杨朝见,镇档显示2019年“小五改”补助5千元,村档显示补助8千元,户档空白没有内容。刘楼村已脱贫户唐显发,实际上在郑州务工,镇档村档显示唐显发是灵活性公益岗位人员,但系统显示该岗位是其妻子。

整改结果:(53)召开镇扶贫大会,责令各责任组压实责任,要求各帮扶责任人按照“三一致”要求,再进行一次回头看。(54)责成新春村在村务公开栏公示驻村工作队长名单,在阳光村务平台上重新修改上报。55)林淮村贫困户杨朝见的“小五改”改造厨房厕所总造价8000元,其中小五改补助5000元,另3000元利用村集体经济收入补贴垫付。已对档案资料进行校准。56)刘楼村3户已脱贫户档卡与系统不一致情况已据实修改。刘楼村钟店组唐显发于2020年3月底去郑州务工,在公益岗位专项整治中已取消。

16)信息填写不规范。晏庄村已脱贫户代志清,脱贫核查明白卡没有写年度。已脱贫户胡华友,2019年四季度、2020年一季度村党支部书记和包村责任组长未签字。未脱贫户吴玉军,户档没有贴照片。

整改结果:(57)加强入户走访,政策宣传,对全镇各村贫困户档卡资料定期核实,根据贫困户家庭情况及时完善。(58)晏庄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已完善代志清、胡华友、吴玉军档卡资料。对照村档、系统,认真核算并填齐2018、2019年度收入,填写脱贫核查明白卡年度,补齐2019年四季度、2020年一季度包村责任组长签名。吴玉军户档已贴好照片,钉好房屋安全标识牌。

17)档案信息与实际不一致。凡村未脱贫户肖志学,走访了解其没有出租收入,户档显示有出租收入。晏庄村未脱贫户崔加立,屋内张贴的脱贫攻坚帮扶措施一览表显示有种田收入5千多元,经询问本人未种田。

整改结果:(59)召开镇扶贫大会,责令各责任组压实责任,要求各帮扶责任人按照“三一致”要求,再进行一次回头看。(60)经核实,肖志学家庭出租收入系华英公司租地费。61)崔加立家有耕地面积7.38亩,其所在村民组土地已全被产业集聚区征用,但至今产业集聚区还没有使用,村民在自己家的土地上自主经营,崔加立是种植的树木,每年也有些收益,数量不等,当询问其生产经营收入时,他误认为是种粮食,故予以否认。通过与本人询问沟通,现已认可,并将屋内张贴的脱贫攻坚帮扶措施一览表显示的种田收入改为生产经营性收入。

18)信息更新不及时。新春村未脱贫户,阳光村务公示的提级管理后帮扶责任人信息没有更新到位。凡村未脱贫户熊传花,其爱人2019年死亡,至今村档户档人口数都没有减少调整。凡村已脱贫户张少芳,户档2017年至2019年连续3年的年人均收入未核算。新春村未脱贫户的户档2019年四季度收入没有核算。

整改结果:(62)强化相关责任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扶贫信息动态调整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贫困户村档、户档及扶贫系统信息。63)新春村已于2020年第三季度阳光村务中公示了提级管理后帮扶责任人名单。64)凡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已对熊传花信息进行了校准,达到了家庭实际情况、信息档卡、信息系统“三一致”。根据张少芳家庭年度收入情况,在户档中补齐了2017年至2019年人均收入情况。65)新春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对全村村档、户档进行了校准,规范填写。

5.健康扶贫及教育扶贫仍然存在短板。

19)健康扶贫存在力量欠缺、分布不均、服务不优等问题。如刘楼村共有3393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2人。新春村共有3651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3人。而里棚村共有3753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7人。

整改结果:(66)镇卫生院立即召开会议,重新研究家庭医生布局。目前刘楼村充实4名,新春村3名。(67)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内容,杜绝弄虚作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0)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付店村已脱贫户袁大明,患肺气肿慢性病,长年服药,办理的慢性病卡是高血压、腰椎椎间盘突出,无法享受政策补贴。凡村已脱贫户黄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记录只记到2018年3月。

整改结果:(68)镇卫生院组织动员各村家庭医生开展送政策入户大走访活动,向各贫困户讲解健康扶贫政策。(69)经付店村脱贫攻坚责任组经与村卫生室对接,后经卫生室村医到袁大明家庭进行入户调查,证实袁大明未患肺气肿,我镇将按照该户诊断病历依法依规进行办理。70)凡村村两委已与村医对接,并对全村25户贫困户签约服务记录进行整理。由镇卫生院督促黄英家庭签约医生履职尽责,定期开展签约服务。

21)教育扶贫资助发放不到位,一名学生因贫失学。周围孜村已脱贫户唐照军,其女儿唐艳红现在潢师读二年级,查阅其打款记录,教育资助仅有2019年7月一笔1500元。周洼村已脱贫户刘振,其儿子刘胜坤在潢高读高二,因母亲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顾,现放弃学业在家照顾母亲。

整改结果:(71)由镇扶贫办牵头,中学、中心校配合,结合假期,开展全镇教育系统家访活动。深入到各位学生家中实际了解情况,确保零辍学以及教育扶贫打卡发放到位。(72)经周围孜村责任组进行查证核实,通过查看打款记录,并到打款银行打印流水,唐艳红“雨露计划”资助款均已到位。73)周洼村脱贫户刘振儿子刘胜坤已参加高中阶段毕业会考(高中结业),因学习成绩不好,自己不愿再上。经帮扶责任人介绍,现已到杭州当保安。

6.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人居环境需要改善。

22)危旧房依然存在,房屋标识牌悬挂不到位。各村均有群众仍然居住在墙体开裂、倾斜的房屋和土坯房内,闲置房大多没有悬挂标识。如刘楼村贫困户肖维玲前房墙体开裂。付店村已脱贫户刘光前前房有多处裂缝。凡村已脱贫户陈耀锋,房顶是石棉瓦,用水泥砖压着,没有固定,容易坠落。晏庄村王邦强,住土坯房,半边屋及半边墙坍塌。新春村房屋安全标示牌堆放在村部未悬挂,巡察发现后才悬挂实。

整改结果:(74)严格落实住房安全及“十个一律”工作要求,及时采取危改、“小五改”等工作举措,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75)由镇扶贫办和镇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联合成立检查组于2020年7月15日前对全镇“小五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监督检查情况报镇纪委,由镇纪委视情况进行处理。(76)刘楼村、付店村对肖维玲、刘光前、房屋进行了修缮,凡村陈耀锋房顶是石棉瓦系隔热层,凡村已进行了加固处理,晏庄村对王邦强危旧房进行了拆除,消除了安全隐患。

23)居住条件尚待改善。周洼村未脱贫户肖天明,80岁,聋且瞎,自己独居无人照顾,家门口到村组的道路长满杂草,出行不便。

整改结果:(77)召开镇扶贫大会,责令各责任组压实责任,举一反三,要求各帮扶责任人针对“两不愁三保障”再进行一次回头看。(78)周洼村为肖天明修了一条至村民组主干道两米宽的砂石路,已将肖天明接到镇区与子女一同居住。

24)贫困户未住安全住房。新春村未脱贫户王庆树,本人精神残疾有暴力倾向,现住在土坯房内,不愿住危改后的新房。新春村已脱贫户黄忠贤,今年91岁,自己在其儿子的屋后搭建3间简易房,屋内透光,在房屋内用地锅做饭,围墙是自己用砖、瓦简单堆砌,没有浇筑水泥等,安全隐患大。

整改结果:(79)召开镇扶贫大会,责令各责任组压实责任,举一反三,要求各帮扶责任人针对“两不愁三保障”再进行一次回头看。(80)积极采取措施,已于2020年5月31日将王庆树送到固始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防止暴力倾向伤及他人。(81)全镇持续开展“孝老敬亲住好房”行动,动员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接父母共同居住。(82)已动员黄忠贤儿子履行赡养义务,接黄忠贤共同居住。

25)村组环境差。多个村的村组道路、垃圾桶附近堆放垃圾,水塘垃圾漂浮物无人清理。凡村黑臭水体多。新春村村主干道养殖场附近臭味严重。

整改结果:(83)对宏远达保洁公司加强了管理,保证各村垃圾正常清运。各村定期发挥保洁员、公益岗位的作用,采取打药、刀割等方式清理村组道路杂草。(84)凡村村两委已利用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人员对全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北围孜水塘漂浮物已打捞,付岗组黑臭水体已清理。(85)镇环保办采取日访夜查方式,不断加大环保攻坚力度,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治,杜绝养殖污染。

26)贫困户卫生意识差。林淮村贫困户王至保,门前脏乱差,屋内堆有鸡粪。刘楼村农户养牛,牛粪清理不及时,污染环境。付店村贫困户余自来,住房一侧乱堆乱放啤酒瓶等垃圾。周围孜村已脱贫户曹洪鑫,在村组道路旁露天堆放鸭粪,蚊蝇满天,臭味扑鼻,附近群众意见很大。

整改结果:(86)积极组织贫困户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摒弃原有的不良生活习惯和陋风习俗,定期开展评选活动,营造一种“我干净我光荣”的良好氛围。(87)强化了帮扶责任人工作责任,切实履行帮扶义务,宣传教育,定期帮贫困户收拾打扫。88)利用公益性岗位对林淮村王至保、刘楼村马坡寺组一般户李金友、付店村余自来、周围孜村曹洪鑫家庭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

7.教育引领群众不力。

27)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群众知晓度不高。晏庄村、里棚村的已脱贫户说不清自己的脱贫年度。首集社区已脱贫户张万忠,本人不知道户档在哪。

整改结果:(89)利用《潢川县脱贫攻坚政策指南》,采取上门宣传、昼访夜谈等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政策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政策。(90)责令晏庄村、里棚村严格落实帮扶走访制度,对理解能力差、记忆力弱的群众采取针对性措施,使其理解政策、感激政府。(91)调整首集社区贫困户张万忠帮扶人为社区干部刘俊,明确了帮扶工作职责,规范了该户的村档、户档。

28)教育引领群众不力。周洼村低保户高秀珍、已脱贫户张世英、晏庄村已脱贫户叶先红,分别在其家中悬挂基督中堂、张贴基督教对联。晏庄村已脱贫户王本书的儿子王祖超微信名是“耶稣爱你”,因其职业是送外卖,四处张贴“耶稣爱你”微信名的收钱码。

整改结果:(92)进一步落实宗教工作管理规定,严禁任何人在宗教场所外开展宗教活动,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93)加强政策宣传,教育他们信耶稣不能发家致富,只有共产党才能帮助脱贫致富,改变生活,要知党情,感党恩。94)周洼村、晏庄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已对高秀珍、张世英、叶先红、王祖超家庭宗教色彩张贴物进行了清理,王祖超因精神病发作,目前在家,没有外出送外卖。

29)扶贫扶志工作仍需加强。贫困户自身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等待政府救济救助思想严重。如林淮村杨寨组未脱贫户杨朝见,家里4口人,两个儿子一个37岁、一个30岁,年轻力壮不愿劳动,村里给申报的公益性岗位不愿干被取消,巡察时正值插秧的农忙季节,每人每天有2百多元收入,嫌苦嫌累不愿干,还阻止其聋哑母亲出去干活,每月领取低保金后兄弟两人去镇上买吃买喝,今朝有酒今朝醉。晏庄村龚寨组已脱贫户叶先红,危改后的新建房长期无人居住,在现居住地付店街道找到其本人后,称危改房没有通电无法居住,经现场沟通确定给予通电以后,又说没有厨房,还是不愿居住。巡察期间,有2名群众到巡察组驻地要求享受低保。

整改结果:(95)认真落实《潢川县扶贫扶志行动工作组2020年工作方案》,各村完善了“一约五会”评议制度,强化了对贫困群众的教育引导,完善了帮扶走访机制,提升了政策宣传力度。96)杨朝见大儿子已去世,林淮村责任组对杨朝见二儿子进行思想教育,其思想认识有所提高,现已安排村灵活性就业岗位。(97)晏庄村责任组通过增加入户走访,加强政策宣传,帮助叶先红家申请办理医疗、教育等补贴;协调护林员岗位,家庭年增收1万元,纠正叶先红“等靠要”思想,并对其危改后房屋接通电源,确保其近期入住。(98)针对全镇低保问题来一次回头看,确保“应保尽保”。

8.扶贫项目实施中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管、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存在一定问题。

30)项目设计上前期论证不充分,未充分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的意见,项目公示制度流于形式,工程设计缺少前瞻性、合理性、使用性,漏项、缺项突出,设计缺少依据。如道路设计村组道路宽3米,已无法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道路设计未见过路涵,不能满足群众灌溉排水需要。

整改结果:(99)深入学习国务院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要求,建立了脱贫攻坚项目库。(100)明确规定项目申报按照“村级申报初步意见、乡镇审核完善实施方案、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论证、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严格项目选择精准性、项目内容完整性,绩效目标合理性,资金项目匹配性及执行“三公示一公告”等。对于不合理不合规项目坚决不予实施,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31)监管缺位。监理单位未能按投标服务承诺人员派驻,且派驻的监理人员未向业主和业主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监理单位在项目施工监管过程中未按监理规范要求履职尽责,监管缺位把关不严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监理单位内业资料缺失,如隐蔽工程记录、监理日记,工程质量缺陷记录等,没有前、中、后控制资料及相关的影像资料。“潢川县2019—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交通道路项目”刘楼村一段3.5米宽约30米长的道路出现严重起灰、起沙现象。一条宽3.5米长1500米道路,实际测量少修114米。周围孜村约10米长的道路出现路基下沉,路面断裂约60米。晏庄村宽3.5米长3280米道路,实际测量少修345米,其中有300米道路宽度仅3米,到路口村约80米长的断头路未接通,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群众反应强烈、意见大。林淮村宽3.5米长1000米道路,实际测量宽度7米长度500米,变更手续不齐全。“潢川县2019—2020年统筹整合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付店村、周洼村桥梁未按图纸施工,桥梁护坡未施工,坑塘施工土坝部分均未压实,部分塘埂已塌陷。付店村村部南一口大塘未按设计要求配置进水口、出水口、溢洪口。

整改结果:(101)严格按照工程监理合同规定,对于付店镇2019—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交通道路项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了处罚,并将其纳入黑名单。(102)刘楼村不合格的30米道路拟于一个月内重新修建。(103)周围孜村下沉断裂路段已重新修建,经验收,质量达标。(104)刘楼村、晏庄村道路少修路段已由第三方审计进行了工程核减。晏庄村到路口村80米长的断头路计划已报县脱指办,由核减的工程量进行修建,拟于两个月内完成。(105)林淮村、付店村、周洼村道路、水利变更项目已完善了变更手续。付店村、周洼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出现的质量问题待秋收过后,予以整改到位。

32)业主监管存在问题。业主单位监管职责不明晰。工程变更程序不到位、资料缺失。路、桥增量和变更没有严格按照工程变更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工程计量不规范,工程计量的相关手续不完善。竣工验收程序不规范,验收的责任及主体不清晰。工程决算、财务审计是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量的认证,业主单位不能把其作为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内业资料缺失,需要加强监管。

整改结果:(106)通过强化学习工程项目业务知识,镇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工作水平得到提升。(107)对2019—2020年度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回头看,按照工程变更程序完善了相关手续。(108)进一步规范了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对项目变更、验收等程序严格把关,确保程序合规、质量合法。

(二)基层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3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理解不透,扶贫工作作风不实,对扶贫工作存在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如多数村责任组、帮扶人员走访不到位,签到不正常。二是乡村振兴动力不足。组织振兴保障乏力,村干部年龄老化,后备力量不足,如刘楼村、晏庄村、新春村后备干部均只有一名。

整改结果:(109)提高认识,组织干部专题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从学习会议记录、个人笔记、谈心得体会等方面着手,以是否运用到工作中为标准,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见到成效。(110)镇纪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帮扶走访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走访不到位,不按时签到的给以相应处理。(111)加强后备党员干部的挖掘和培养,镇党建办已排定2020年度党员发展计划表,优先发展高学历、高素质的年轻人,按质按量发展党员后备干部,以每村不少于2名向县委组织部门报送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经验丰富的后备力量。

34)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执行不到位,记录不规范、补记、缺失、造假现象严重,村级重大事项不走民主程序,如凡村2016年、2017年均只开展一次“四议两公开”。

整改结果:(112)由镇党建办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一次系统培训,使之熟练运用“四议两公开”程序,做到记录规范,不缺项漏项,提高记录内容的准确度;同时不定期进行检查,杜绝新的缺失等记录不规范现象发生。(113)镇纪委、镇党建办、镇扶贫办联合对全镇各村2018-2020年度“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从中筛选出典型事例,进行分析,以例说法,提高大家工作能力。(114)严格村级党组织规范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村级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定动作推进工作落实。

2.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5)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中党支部书记未担负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多数党支部书记未能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和检视整改,未能及时为群众解决困难,组织学习次数少,学习质量差,会议记录应付,普遍没有制定学习计划。如首集社区王某某、肖某某2019年9月19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上的讲话心得体会一模一样,只字不差;里棚村董某某、陈某某几次心得体会基本相同,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结果:(115)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压实责任,结合干部作风提升年,督导各支部书记担负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群众反映问题情况及办理结果登记台账,力促工作落实。(116)镇党建办指导各村制定学习计划,督促各村按时组织学习,规范会议记录,通过讨论交流、撰写心得等方式提高学习质量。(117)镇纪委、镇党建办不定期调阅学习会议记录,抽查各村集体学习笔记、学习计划、个人学习笔记。(118)首集社区王某某、肖某某;里棚村董某某、陈某某;已重新撰写心得体会。(119)相关包村领导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警示谈话。

36)“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不扎实。尊崇党章意识不强,“两学一做”不认真、走形式,做不到常态化制度化,多数村没有学习计划。

整改结果:(120)指导各村制定“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把党章等纳入学习内容,开展学习活动。(121)结合当前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将学习贯穿日常工作始终。(122)由镇党建办定期对各基层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现场整改问题。暂定为每月入村检查一次,并长期坚持。

3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村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高,对意识形态工作定期检查、日常整改和持续狠抓力度不够,组织、宣传、凝聚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对信教群众管理服务不及时不到位,致使贫困户、低保户一方面享受扶贫和惠民政策,一方面不思党恩在房屋内悬挂基督教中堂、在大门上贴基督教的对联,宣扬基督教。

整改结果:(123)把意识形态领域学习纳入各村党支部和党员活动日学习计划,要求村支部书记亲自负责本村宗教事务管理、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意识形态领域工作。(124)组织各村宗教事务协理员积极落实“四查四看两报告”工作制度,对本村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的宗教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12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政策宣传,劝导贫困户、低保户知党恩、感党恩。

3.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38)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村两委班子不健全、结构不优、战斗力不强,十个非贫困村中林淮村、首集社区没有从本村选出村党支部书记,分别由两名镇科级干部兼任;三个贫困村中路口村、骆店村班子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尤店村没有从本村选出村党支部书记,由镇机关干部兼任。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疏于对流动党员的管理,部分党员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的党员甚至不交党费。如新春村王某某、胡某某2018年7月至10月份没交党费;大多数村没有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没有对无职党员定岗定责,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结果:(126)充分认识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的重要性,提前谋划、提前介入、提前化解,为明年换届打好基础。(127)加强教育,引导村“两委”树立一盘棋、一条心思想,增强村两委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各项村级事务向好发展。(128)加大流动党员管理,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定期在群内督促流动党员学习、远程参与组织生活。(129)严格党费收缴制度,每名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督促新春村王某某、胡某某补齐2018年7至10月份党费。(130)持续深入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对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9)党内政治生活缺乏战斗性严肃性。有的村党支部书记文化程度较低,对党章党规学习掌握的不全面,民主议事、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班子不团结,缺乏战斗力、凝聚力,群众满意度较低。部分村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不严不实,流于形式,学习内容和形式单一,普遍存在记录不规范、补记、缺失、造假等现象,记录涂改、签到漏签代签较多。党支部书记没有按要求上党课。

整改结果:(13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三会”的议事范围、议事人员、议事主题等,按时上好党课。(132)创新党课、党员活动日形式,保证学习内容和形式多样化、教育性和趣味性兼顾,吸引党员主动参加组织生活。(133)严格纪律,对党支部会议记录涉嫌抄袭、造假的一律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134)严格落实组织生活签到制度,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今后规范记录,补齐会议参会人员签到,镇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定期抽查督导。

40)党员发展不严肃,把违反计划生育没有处罚人员发展为党员。如刘楼村陈海兵于2019年12月份党员转正,查阅其党员发展资料,发现陈海兵计划外生育三胎,没受到任何处罚,党员发展联席会审时镇计生服务中心出具的意见是未发现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整改结果:(135)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每一个环节上严格要求、严格把关。(136)镇党委定期审阅党员档案,查阅党组织会议记录,对党员的入党材料和入党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党组织限期整改。对违反程序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137)对刘楼村发展党员不严肃问题,对刘楼村支部书记、镇计生服务中心主任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对陈海兵同志入党资格进行复审。

4.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41)部分党支部书记对自己要求不严,工作标准不高,作风不民主。如里棚村党支部书记文化程度低,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为民办事存在吃拿卡要现象,服务群众意识差,信访矛盾突出;凡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方法单一,不民主;新春村党支部书记文化程度低,工作不能超前谋划,方法简单粗暴,遇事手忙脚乱,2019年脱贫“百日攻坚”期间因喝酒被问责。

整改结果:(138)由镇党建办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一次系统培训,严格村级党组织规范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村级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定动作推进工作落实。(139)利用每月党员活动日、微信群、学习强国、远程教育,开好三会一课,对全镇村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教育,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140)镇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对吃拿卡要等现象进行严肃处理,强化村干部为民服务宗旨意识。(141)对里棚村、凡村村、新春村三名支部书记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

42)有的二级机构负责人、机关干部、村干部自身文化水平较低,不善于学习,知识结构、本领技能与新时代新的工作要求不匹配,不能正确履职尽责,甚至浑浑噩噩混日子。如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时到岗到位参与防控。无故缺岗缺会、迟到早退现象突出。秸秆禁烧工作管控不力。脱贫攻坚工作拖全县后腿。

整改结果:(142)开好三会一课,对全镇党员干部职工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宗旨意识教育,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143)对村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对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相关业务指导,提升为民办事本领技能。(144)围绕决战脱贫攻坚,村责任组切实发挥脱贫攻坚核心作用,落实责任,各帮扶责任人要定期入户宣传贫困户享受的脱贫政策,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以切实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政策知晓率,迎接普查工作。(145)镇纪委将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检查,促使党员干部履职尽责。

5.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43)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不到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够。多个村“两个一”记录只是简单的记录一次两次,应付了事,没有做到抓细抓实、警钟长鸣。

整改结果:(146)镇纪委对各村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进行业务培训,规范记录。(147)镇纪委不定期对各村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进行督查通报。(148)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44)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三资”及村级财务失去监管,致使资源流失、群众利益受损。

整改结果:(149)严格落实“三资代理”管理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登记管理制度和定期核查制度,切实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150)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利用镇纪委书记短信平台、“阳光村务”留言投诉等平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矛盾的调处化解。

(三)村集体“三资”及村级财务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村级集体资源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合理。

45)集体资源的发包没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造成资源收益不高或流失。如新春村的殷士洼水库,巡察了解上届村委会以每年200元的承包费承包出去,巡察时镇村两级均提供不出承包合同,查阅“三资”账,没有发现该水库的相关资源收益,造成集体资源流失。

整改结果:(151)要求各村建立集体资源台帐,如实登记集体资源项目、面积(数量)和开展经营情况。(152)村集体资源开发经营方式和承包方案必须运用4+2工作法讨论通过,并报镇政府审核批准。(153)村集体资源开发实行承包经营的,必须采取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经营者,并签订规范的合同,相关收益要及时入“三资”账户。

46)集体资源经营不善,资源效益没有发挥。如周围孜村吴松山水库,长期闲置,不发挥效益。

整改结果:(154)周围孜村支部召开村两委会,对存在资源没有利用进行反思,召开党员及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公开公正向我村群众进行发包,在7月12日前签订承包协议。

47)县财政拨付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收益长期滞留在镇财政账上,巡察发现后才拨付。

整改结果:(155)落实《潢川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做好集体产业资产收益扶贫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的管理使用,明确资金使用用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农户分配 80%用于促增收脱贫或稳定脱贫,现全镇用于村级设立公益岗位工资支出53600元,用于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支出287330元,严禁资金长期在帐上不用的行为,确保收益资金发挥应有的扶贫作用。

48)资源界定不清楚,出现与民争利现象。如周围孜村三鸣园林公司租用付老店村民土地,村里提取管理费。

整改结果:(156)进一步明确村集体资源管理内容,村集体资源开发经营方式和承包方案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政府审核批准。(157)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158)租用土地的管理费经调查已入“三资”帐,该部分费用将在群众的监督下用于村里公益事业。

2.村级资金使用不规范。

49)村级经费变相大额提取现金,没有严格按照资金规范程序使用,财政监管不到位。如付店村2019年村级经费在没有支出票据的情况下直接转入报账员手中。

整改结果:(159)严肃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资金规范程序使用,镇三资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监管。(160)镇三资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三资”会计进行约谈,要求三资代理中心在资金办理中严禁大额现金转至村干部名下。

3.涉农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格。

50)涉农专项资金资料不齐全,使用程序不规范,有些项目的资料严重缺失。如2014年至2018年人地挂钩项目,2018年、2019年交通道路项目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存在前期报送资料缺失、项目监管不到位、质量监督缺失的情况下,拨付项目资金,造成专项资金使用中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资金的使用存在风险。

整改结果:(161)明确镇经济发展办为项目管理部门,做好基础资料审核,建立专项资金台账,对缺失的资料督促补充完善,实时实地检查项目进展。对已完工的项目,及时报请验收,加强项目管护,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162)建立健全涉农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资金预算安排、分配使用、项目管理、任务完成、实施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4.村级收入没有及时入账。

51)全镇13个村中有12个村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有长期租地合同或协议,镇村两级相关部门仅能向巡察组提供周围孜村、尤店村、付店村、付店村、周洼村、凡村等6个村的租地合同或协议,还有6个村没有提供,镇相关部门应进一步了解情况,追踪问题,规范管理。上述提供租地合同或协议的六个村收取的管理费、排污费除凡村的部分管理费2019年入账外,其他村的管理费、排污费没有入账。

整改结果:(163)要求各村所有收入必须按照“三资”管理规定,按时存入镇“三资”账户,严禁坐收坐支、私存私放。(164)资金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范围,其处置程序、结果以及使用情况必须进行专项公示。(165)进一步核实各村管理费、排污费使用情况,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严肃处理。(166)自巡查至今,已收缴5个村集体资源出租及管理费等集体收入39291.25元。其中付店村10000元;林淮村10000元;凡村18158.5元;周洼村682.25元;晏庄村450.5元;规范经济合同一份,为周围孜村吴松山水库出租合同,并已由镇法律顾问审核。

5.村级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或协议时,缺乏法律专业人员,合同的内容和条款有损害村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

52)凡村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排污费,如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华英污水溢流到耕地,给群众造成重大损失,村级没有能力治理污染带来的严重后果。合同条款规避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加重了村里的责任,存在缺陷。

整改结果:(167)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凡村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补签或者重新签订消纳协议。(168)协议由镇政府法律顾问审定,严格避免霸王条款或者不平等内容。

5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付店村签订租地合同时,明知养殖场污水排放会对耕地和环境带来严重的后果却没有将后果告知付店村,也没有单独条款说明情况及解决的办法。

整改结果:(169)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付店村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补签或者重新签订租地合同。(170)协议由镇政府法律顾问审定,严格避免霸王条款或者不平等内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6-6116112;邮政信箱付店镇慕文路;电子邮箱hcfdzzz@163.com

中共付店镇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