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来源:固始县 发布时间:2026-06-23

为强化正风肃纪,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坚决纠治“四风”顽疾,现将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程某某酒驾问题。2025年7月10日晚,程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9月,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方集镇消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某某酒驾问题。2025年11月4日晚,李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12月,李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草庙集乡一级科员刘某醉驾问题。2025年10月13日晚,刘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受到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2026年2月,刘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以上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法律观念缺失,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缺乏敬畏,心无戒惧、心存侥幸,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反躬自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行为极端危害,自觉抵制违规吃请,带头遵守纪律法规,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持续深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风腐问题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四查清”和违规吃喝“七必问”要求,深挖细查酒驾醉驾背后“四风”突出问题,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要强化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协作,完善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案件快处等机制,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