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督查工作启动
来源:光山县 发布时间:2022-02-16

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质效和企业满意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制定巡察督查工作方案,成立3个巡察督查组,自2月14日起,利用15天时间,重点围绕2021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牵头单位责任落实和任务落实情况,对全县15项指标涉及的12个牵头单位和34个责任单位开展巡察督查。

本次巡察督查工作打破原有常规巡察模式,不召开动员会、不进驻巡察单位、不影响其正常工作和指标填报工作,主要采取现场督导、约谈提醒、跟踪推进等方式,对各指标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指标任务落实情况及企业满意度回访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做到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针对指标填报工作,各巡察督察组在预填报前,将重点督查各牵头单位指标任务落实中是否存在短板弱项及所需要采取的措施;交办给各指标配合单位的事项是否及时落实完成;单位主要领导是否召集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股室对指标任务进行逐题会商研讨。在答题解惑期间,一方面,将重点督查各牵头单位与省厅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情况,督促做好问题对接、数据对接和案例对接,确保我县各项指标考核分数在全省平均值以上;另一方面,针对答题中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存在意见分歧的,督导牵头单位及时召集配合单位进行集中会商,形成共识,拿出最优方案。在预填报和正式填报期间,将重点督促指标牵头单位就配合单位是否完整提供资料、材料资料是否达标等情况进行日报告;并重点督查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全程参与、亲自审阅把关情况。针对企业满意度回访工作,重点督查不满意事项的交办及其整改情况,对于到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后仍不满意的及时提出问责处理意见,并抓好跟踪落实。

巡察督查工作情况将定期以工作专报的形式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确保以扎实有效的巡察督查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好营商环境指标填报和企业满意度回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