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梅永履职不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来源:光山县 发布时间:2021-04-21

梅永作为仙居乡分管水利工作的领导,在农村饮水保障工作中,管理不到位,造成辖区内部分村组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给予梅永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