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信阳豫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总会计师施洋严重违法被开除
来源:光山县 发布时间:2019-12-31

日前,经信阳市监察委员会批准,光山县监察委员会对信阳豫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总会计师施洋监察调查。

经查,施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对财务管理规定置若罔闻,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构成挪用公款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公路局研究决定,给予施洋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