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光山县纪委监委预算说明
来源:光山县 发布时间:2020-11-13

目 录

一 、光山县纪委监委基本情况

(一)光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名词解释

附件:

光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光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检查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

3.依照《国家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4.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察委员会负责。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根据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5.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第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第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第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第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第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第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6.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务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8.调查了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对乡镇办事处管理区纪检监察组织的县管干部进行提名和其他干部的任免工作;对县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对派驻机构的县管干部进行提名和其他干部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监督检查等工作;协调指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预防腐败工作。

二、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光山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包括委机关本级预算。委机关共2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执纪监督室、第二执纪监督室、第三执纪监督室、第四执纪监督室、第五执纪监督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第三审查调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以案促改室。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光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收入总计1108.3327万元,支出总计1108.332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5.7998万元,上涨72.4%。主要原因:新招录公务员、遴选人员。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光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收入预算1108.3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8.33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光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支出预算1108.3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3327万元,占73%;项目支出295万元,占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光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08.332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5.7998万元,上涨72.4%。主要原因:新招录公务员、遴选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也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光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08.33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925.4691万元,占年初预算83.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4489万元,占年初6.58%;医疗卫生类支出35.7659万元,占年初预算3.15%;运转类项目支出2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8%,住房保障类支出53.648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8%。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光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3.3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7.7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4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光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光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4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9年相比有所减少,减少9.36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2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相比2019年相比,减少了9.36万元。2020年本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光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5.6万元,包括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光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光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没有重点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用途车0辆。

5.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光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光山县纪委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