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来源:光山县 发布时间:2020-11-02


一、受理范围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分送、拆封、装订、分送;网络举报的接收等。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四、信访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0376-8858098

(二)网络举报:http://henan.12388.gov.cn/xinyang/guangshanxian/

(三)来信请寄:光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65400

(四)来访地址:光山县海营路与紫水大街交叉路口西南侧信访局纪委监委接待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