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分送、拆封、装订、分送;网络举报的接收等。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四、信访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0376-8858098
(二)网络举报:http://henan.12388.gov.cn/xinyang/guangshanxian/
(三)来信请寄:光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65400
(四)来访地址:光山县海营路与紫水大街交叉路口西南侧信访局纪委监委接待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