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不过线,纪律挺在前。国庆期间,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光山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深入各乡镇(街区)、县直各单位开展节假日作风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发力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10月1日,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槐店乡、泼陂河镇、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龙山水利枢纽事务中心等乡镇(街区)及县直单位开展节假日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值班人员在岗、公车管理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1日,县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对紫水街道办事处、大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区、文殊乡、县农机中心、县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等乡镇(街区)及县直单位开展节假日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值班人员在岗、公车管理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2日,县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对弦山街道办事处、十里镇、寨河镇等3个乡镇(街区)以及县委政法委、县委老干部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等7个县直单位节假日期间值班纪律、公车封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2日,县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对商务中心区、北向店乡、罗陈乡等3个乡镇(街区)以及县人民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县体育服务中心、县二高、县一中等7个单位节假日期间值班纪律、公车封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3日,县纪委监委第十一纪检监察室对砖桥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审计局、县委组织部、县工商联、县委统战部、县政协机关、县委编办等乡镇(街区)及县直单位在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3日,县纪委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对火车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斛山乡、县人大机关、县委政法委 、县住建局、县残联、县人防事务中心、县农机中心、县科协、县妇联等乡镇(街区)及县直单位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4日,县纪委监委第十四纪检监察室对紫水街道办事处、泼陂河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袁湾水库事务中心、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委老干部局等乡镇(街区)、县直单位及其相关站所假期值班值守、公车封存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月4日,县纪委监委第十五纪检监察室对十里镇、槐店乡、县医保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龙山水利枢纽事务中心、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等乡镇(街区)、县直单位及其相关站所假期值班值守、公车封存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