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花绚烂的季节 各县区的工作也多彩
来源:清风信阳 发布时间:2018-05-11

浉河区:召开推行“阳光村务”工作 现场观摩会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推行“阳光村务”工作现场会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5月3日,浉河区纪委由分管副书记带队,组织17个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和相关局委的同志到商城县实地观摩学习“阳光村务”工作。

学习组一行先后到商城县赤城街道办事处西街社区、商城县“阳光三务”办公室信息中心、金刚台镇连二塘村和丰集镇便民大院实地观摩,认真学习了解“阳光村务”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观摩活动结束后,区纪委召开了推行“阳光村务”工作动员会,就学习活动和下一步工作明确了要求。

一是要汇报好。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行“阳光村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区纪委的工作要求上来。二是要组织好。统筹协调好推行“阳光村务”工作,为全区顺利开展“阳光村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三是要落实好。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商城县的好经验,比照商城县“阳光村务”公开目录及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按要求及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四是要督导好。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对行政村居和相关职能站所的督导检查力度,把责任尽到位,确保“阳光村务”工作在浉河区开好局、谋好篇。


罗山县:召开推行“阳光村务”工作动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防止基层权力滥用,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5月7日,罗山县召开全县推行“阳光村务”工作动员会。

会议宣读了《全县推行“阳光村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推行“阳光村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一要提高认识坚定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行“阳光村务”的重大意义,坚定信心,强力推进“阳光村务”工作。二要注重细节扎实做。要抓住关键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把“阳光村务”做细做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要借势借力善于做。推行“阳光村务”工作,主体责任在党委,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善于运用各种资源解决人员、经费、场地等问题,将“阳光村务”打造成打基础、稳基层、管长远的平台。


光山县:“十不准”为新任村干部划定纪律红线

光山县纪委监察委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对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汇总分析,列出村干部行为负面清单,制定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为全县村干部划定十条不能触碰的纪律红线。

“十不准”。即:不准违规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挪用、截留、贪污支农、惠农款物侵害群众和集体利益;不准在村建工程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准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不准优亲厚友,不按程序规定办事,在各种扶贫补助、救助、补偿款物发放上搞特殊化;不准向群众吃拿卡要和摊派各种费用;不准依仗职权拉帮结派,或借助宗族势力肆意侵犯群众利益,打击报复对其有意见的群众;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聚众赌博;不准庸碌无为,得过且过。

“十不准”规定的出台,对农村党员干部特别是新任村干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进一步筑牢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规范用权意识。


潢川县:派驻机构公布受理举报方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潢川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县纪委监察委设置17个派驻机构,对全县72家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进行党内监督和法律监察。派驻监督是以日常监督为主的常规监督,与县委巡察机构的政治监督和县纪委监察委执纪监督室的重点监督各有侧重、相互协同、三位一体。派驻机构受理反映授权监督部门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检举控告申诉。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委监督,派驻机构管理室受理反映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为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督实效,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该县各纪检监察组监督的范围和受理信访举报的途径及向派驻机构管理室信访举报的途径进行了公布。

版权声明 主办:中共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信阳市监察委员会
备案序号:豫ICP备16004025号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