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为我主持公道、澄清正名,让我消除了顾虑、重燃了干劲,我一定把组织关怀转化为工作动力!”在听到商城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反馈其利用职权为他人中标食材供应提供帮助的举报不属实并予以澄清后,该县教体局教研室主任王某某如释重负地说道。
2024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积极探索构建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与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三同步三确保”机制,坚决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进一步强化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查处诬告陷害行为4起,为受到不实举报的5个党组织、8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期9起。
线索了结与澄清正名同步审议,确保精准规范。该县纪委监委在对拟了结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审议的过程中,同步组织党风、信访、案管、审理及案件承办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对核查是否到位、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澄清正名条件等严加把关。对符合澄清正名条件的,按照“谁承办、谁澄清”的原则,充分征求澄清对象意见,综合考虑澄清事项具体情况,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因人施策灵活开展澄清正名。
查处诬告与警示教育同步推动,确保震慑常在。该县纪委监委积极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和办理结果反馈机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等方式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同时强化警示教育,通报曝光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持续释放“诬告陷害必有代价,遭受诬告组织撑腰”的强烈信号。
回访教育与宣传引导同步实施,确保标本兼治。该县纪委监委着眼于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后半篇文章”,在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工作的同时,同步将纪法宣传、阳光信访等融入澄清正名工作全过程,打造纪检监察“阳光信访”亮化平台,面向群众广泛宣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保密信访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受理范围、管辖权限、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处理程序以及常见的不予受理事项,引导群众依纪依规依法逐级反映问题,既还干部“清白”,又让群众“明白”。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我们将继续坚持‘查诬’和‘澄清’两手抓,真正让敢担当者无顾虑、善作为者有底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余昌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