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至21日,信阳市纪委监委通过现场视频同步参加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1期专题培训班。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和宣教基地的纪检监察干部共260余人参加培训。
这次专题培训,市纪委监委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培训工作,将《条例》学习纳入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会前,发放相关学习资料,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中,利用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平台推送图解监察法实施条例,便于大家同步学习;会后,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效果。
本次培训共安排5次集中授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主要框架和重点内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相关规定的理解和适用,案件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理解和适用,案件审理相关规定理解和适用,反腐败国际合作相关规定理解和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内容丰富具体,可操作性强,既有理论知识的深度分析,也有业务知识的倾囊相授。
授课采用了现场答疑方式,通过各地培训学员在线提问,授课者当场解答,解决了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遇到的问题。“授课针对性强,讲解透彻!互动交流又解决了课上我们还没弄懂的问题。”大家纷纷表示,这种授课形式既是理论知识的提高,也业务能力的提升,达到了学有所获、学有所思、学有所用的目的。
市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副主任陈曦表示,本期培训为我们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了深入且系统学习《条例》的机会。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认为应该在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的同时,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提高监督执法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
“线上提问答疑环节提出了一些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提高了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带着问题学,带着疑惑听,增强了学习效果,收获满满。”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何岚岚说,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从自身做起,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实际行动,完成好每一项工作任务。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陈玲玲表示,通过此次专题培训,让我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蕴涵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的理解。做为案件审理工作人员,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内涵、精髓、要求,做到以知促行强担当,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做实纪法双施双守,不断加强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更加有效地衔接配合,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越是讲政治就越要讲纪法、讲事实,重程序、重规矩。”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李秭靓说,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和任务,在“国之大者”中找准坐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条例》学习为契机,不断提升“政治三力”,勤学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增强驾驭工作能力,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文/梁鹏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