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3号)、《信阳市2020年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要求,为做好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公开招聘工作,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省人社厅《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3号)、《信阳市2020年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所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
根据网上初审情况,通过网上初审人员可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1.复审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辞职或辞聘报考的,须有具有批准权限的单位在2020年11月31日之前办理的辞职或辞聘手续。
2.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15日8:30至17:30
3.资格复审地点: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新六大街北湖管理区)市纪委监委组织部(1327房间)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复审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市纪委监委具体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于2021年1月16日在信阳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参加面试(详情见面试通知单)。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如遇面试成绩并列的,另行加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阳市委组织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招聘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防疫措施
信阳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疫情防疫的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面试期间防疫工作。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需在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携带好健康码到面试地点;体温异常,及时告知组织面试单位,听从单位安排。面试当天使用的所有场地进行全部消毒,工作人员全部佩戴口罩。
八、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认真做好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招聘工作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工作人员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信阳市纪委监委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