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请贵单位选派2名审批岗位的业务骨干作为巡察人才库建议人选。”5月份,光山县委巡察办印发了《关于充实完善县委巡察人才库的通知》,请全县各县直单位、各乡镇推荐上报巡察兼职专业人才入库储备。
巡察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巡察工作的质效,为解决巡察工作周期短、任务重、专业性强、专职巡察力量不足的现实矛盾,光山县委巡察办印发组建巡察人才库的办法,明确建立130人的巡察人才库,详细规定了入库的资格条件、培训使用、工作纪律等,并会同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选拔一批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专业人才调整和补充到人才库中。截至目前,巡察组长库30人和巡察组员库100人已全部充实到位,为巡察监督提供了人才支持。
选拔巡察人才,坚持政治性和专业性并重原则,将中共党员、政治坚定、廉洁自律、未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等要素作为首要考察条件。其次,要求具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党建宣传、财会审计等方面工作经历,真正把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正、热心巡察工作的干部纳入“人才库”中。同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申报入库人员在申请时要将自己现职单位和曾任职单位、家庭关系以及其他涉及本人利害可能会影响公正履职的提前说明,确保公正履行巡察监督职责;坚持学习制度,在每次巡察开始前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对政治巡察定位、工作流程和业务重点进行靶向培训,帮助人才库干部提能提质,目前,已开展巡察人才培训3轮,培训340余人次;落实培养制度,在每次巡察任务结束后,由巡察办出具个人工作鉴定,对抽调人员在巡察期间现实表现进行考核评价,对于特别优秀的还向组织部门予以推荐。
“人才库人员平均年龄35岁,大学及以上学历占比86%,专业人才占比31%,有64人参加过至少一轮以上巡察,对于新一轮巡察任务我们充满信心。”6月27日,光山县巡察人才培训会上,该县县委巡察办主任向宏斌表示。(涂越易怀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