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规范“小微权力” 打造“阳光村务”
来源:新县纪委监察委 发布时间:2018-10-18

村级权力是否规范运行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新县县委、县纪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2016年以来,创新开展村级“小微权力”专项治理活动,明确“试点先行、全面铺开、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以“五化”模式为基础,探索形成了科学厘权、公开“晒权”、民主监权、规范用权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机制,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坚持权责清单化。充分调研,认真听取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意见建议,梳理村级权力清单9大类30项,涉及管理事项12项和便民服务事项18项,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30张,确保村干部用权“照单操作”,群众办事“按图索骥”。制定村级责任清单30项,划清责任底线,将职责明确到岗到人;细化不可为、不能为事项24项,为干部履职设定警戒线。

坚持运行公开化。让小微权力“晒太阳”,从源头治理“微腐败”。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公开提议、商议、审议、评议内容。建成“阳光村务·红城微权”网站及手机APP,全面公布全县17个乡镇206个村(居)重大事项、三资管理、惠民资金、脱贫攻坚等内容,目前共有9万余人关注,关注量占全县总人口近四分之一,让群众动动手指就能知晓村务,对话“微权”,保障了群众知情权。

坚持管理网格化。遵循“人口居住、便捷便民”原则,建立以村民组为单位的管理网格,从“五老四员”中选定网格长2697名,将全县3090名基层党政风监督员聘任为网格员。实行网格长负责制,明确网格职责范围,坚持按格定岗、人在格上、事在网中,协助做好上级部署传达、民生保障办理、民情民意收集等工作,确保选好“网格长”、用好“网格员”、办好“网格事”,真正把村级“小微权力”管细管实。

坚持考核指标化。严格规范考核,围绕加强基层党建、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干部履责等情况细化考核指标;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结合,采取查阅资料、审阅数据、听取汇报、民主测评、座谈了解、实地查看等方式,精准实施考核;及时公布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工资发放、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坚持监督常态化。构建“三位一体”监督体系,通过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村(居)权力运行情况,实现群众监督零距离;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贴身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用好纪委书记手机短信平台,建立速查快办中心,对权力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即查即纠,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速查速办,让乡镇纪委日常监督始终“在线”。

村级“小微权力”实施以来,全县各村(居)共规范“三资管理”2.25亿元,办理村务事项4.62万个,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191件203人次,取得了显著成效。

干部用权更加规范。“小微权力”的实施,明确了村级权力边界,公开办事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促进村干部廉洁履职,实现了“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拉近了干群关系,提高了干群之间的信任度,2017年以来,全县村级信访量同比下降37%,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根据权力清单,群众办事只需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便能一次性办结。建成阳光村务平台,依托“互联网+”,真正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群众可对照流程图,直接明了地知晓事务办理的具体步骤、时间期限,办事公开透明,程序简化,知情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实现了“办事按流程、不用找熟人”。

基层党风政风更加优化。“小微权力”以公布权力清单、透明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结果,倒逼干部规范用权,保证了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立体监督、严格督查,筑牢了村干部廉洁履职“防火墙”,基层党风政风持续优化,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版权声明 主办:中共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信阳市监察委员会
备案序号:豫ICP备16004025号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