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从典型案件中查找薄弱环节 推动重点领域完善制度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7-29

日前,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出台《执行案件随机分案管理办法》,明确案件分配标准、执行顺序、执行进度等相关细则,提出执行承办人随机分案、执行工作院领导督办等工作机制,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防止关系案、人情案。

该文件的出台源于东阳市纪委监委制发的一份监察建议书。去年以来,东阳市人民法院原党委委员、执行局局长葛正林等16名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查处。市纪委监委在调查中发现,在葛正林任执行局局长期间,案件执行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案件交给谁承办、哪些案件优先执行、承办期限等没有制度规范。对此,市纪委监委督促市法院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堵塞制度漏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注重从典型案件中查找制度漏洞,督促有关部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每查处一起重要案件,都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就防控风险、完善机制、强化管理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针对某一级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薛某受贿案件中暴露出的信贷业务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该纪检监察组督促总行信贷管理部门开展业务复盘,并将发现的典型问题汇编案例下发全行,作为信贷人员必学课程;针对总行某部门原副总经理陈某受贿案件暴露出的集中采购方面问题,督促采购管理部门在全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某支行原行长张某及客户经理殷某以贷谋私案件暴露出的授信审批及信贷管理等方面问题,督促案发分行开展防范以贷谋私专项治理。

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在案件查处之后,督促案发地区、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内部监督。针对贵州省农科院2名班子成员及4名中层干部相继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暴露出的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省农科院先后制定了《贵州省农业科学院会议制度及议事决策规则(试行)》等一系列针对性强的制度规定,将“三重一大”、党委议事决策、科研经费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等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交通运输是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领域。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针对交通运输系统塌方式腐败暴露出的问题,深挖细查案件背后的制度和管理漏洞,发出监察建议书11份,推进驻在部门废改立制度45件。该纪检监察组还督促驻在部门党委聚焦短板弱项,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项目管理等领域监督和廉政风险防范,督促查找廉政风险点520个,制定防范措施534条。同时,推动驻在部门党委出台《履职不力行为问责办法》,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约束。

能源化工集团是河南省最大的国有企业之一,曾因两任一把手贪污腐化、盲目决策,导致企业政治生态恶化,发展一度陷入困境。在河南省纪委监委和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的督促指导下,集团党委在总结剖析教训时发现,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把手凌驾于组织之上,企业重大决策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在以案促改中,集团党委把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将党组织内嵌于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得到巩固。

“陈有富案件发生后,我们将人防行政审批权提至人防办窗口,在窗口完成人防工程审批和易地建设费的征收,方便群众的同时也规范了人防经费的管理。”日前,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防办相关负责人向区纪委监委回访督察组反馈整改情况。陈有富在担任南浔区人防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不规范的漏洞,收受贿赂为房地产开发商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费用缓缴等方面行“方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案件查处后,南浔区纪委监委向区人防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建立审批办证和缴费同步的工作机制,堵住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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