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明节假期即将到来,为避免清明节因集中祭扫活动可能带来的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隐患,4月2日,商城县纪委监委发出了《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为保障规定执行,商城县纪委监委坚持靠前监督,压实行业部门责任,有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落实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祭扫工作相关要求,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安全、文明、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要严抓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教育引导本单位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要深刻认识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高度警惕清明节期间的疫情反弹风险,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要严守纪律规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清明节文明祭扫活动的有关要求,文明过节、规范祭扫。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在“清廉商城”“阳光村务”等平台上公布了对公职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公款祭扫、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举报电话,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全县清明节期间安全稳定、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