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新县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紧盯重要节点,精准查纠‘四风’”要求和省、市纪委专项工作部署,进一步严明节日纪律,倡树文明节俭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
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或公款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压实“两个责任”。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廉政谈话会、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各种方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以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良好局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查快办,持续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强化责任追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有关问题线索,汇聚监督合力。清明节期间,县纪委将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在全县范围内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持续深入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开展监督检查。对履责不到位,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查实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