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以案促改助推供销系统专项整治
来源:信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5-31

“我们一定要以通报中违纪违法干部为鉴,严格自我要求,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教、以案明纪,自觉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4月29日,在供销社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后,罗山县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罗建青表示。

今年以来,罗山县纪委监委发挥以案促改治本功效,把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作为重要抓手,融入专项整治各个环节,推动供销系统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坚持以案为鉴。制定《罗山县供销社系统集中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精心筛选5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制发以案促改通知书2份,用典型案例教育干部,督促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供销系统体制机制层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聚焦社有资产流失等突出问题和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查找制度漏洞,制定措施,对账销号,先后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项,恢复重建37个成员社,一个村级基层社,收回承包费0.9万元。坚持抓在日常。把以案促改工作融入日常学习工作中,在县供销社成立以案促改学习班,每周组织专题研讨学习,交流心得体会,查找单位和自身存在廉政风险点。截至目前,已开展学习20余次,查摆廉政风险点20多个。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供销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做深做细‘后半篇’文章,充分释放标本兼治的叠加效应和综合功能,以高质量以案促改促进供销合作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席晓雪 秦娟 )

版权声明 主办:中共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信阳市监察委员会
备案序号:豫ICP备16004025号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