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责,严查快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典型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长葛市石象镇五里营村村主任卢占国侵占危房改造补助款等问题。2012年4月,石象镇五里营村时任村委委员卢占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隐瞒的手段,将代本村村民朱某德领取的60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中的3000元非法占为己有。2017年第三季度,卢占国在担任五里营村养老金协管员期间,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致使村民肖某友及老伴480元的养老金滞留在卢占国手中长达半年之久。中共长葛市纪委给予卢占国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二、建安区小召乡段桥村违规收取群众危房改造费用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段桥村违规收取群众“危房改造跑事费”“回迁户口捐款”“建房捐款”等费用,并将其中的30500元用于村内杂项开支。同时,该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对此,中共建安区纪委给予小召乡段桥村支部书记沙军宪开除党籍处分,分别给予该村村主任王付祥、村委委员兼村文书王彦亭、监委会主任张新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两起典型案例,损害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啃噬了群众获得感,必须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党组织要扛牢扛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从严管党治党,从严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确保党的扶贫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迎难而上、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优良作风,持之以恒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