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平顶山手机报》 第208期
2019-08-29 15:30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本期导读】

▲河南省纪检监察系统经验交流会召开 我市设分会场收听收看

纪法小课:党员干部参与民间借贷获利,行不行?

▲清风时评: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

▲简讯

▲廉政故事:薛瑄知行合一倡廉洁

 

【廉政要闻】

河南省纪检监察系统经验交流会召开 我市设分会场收听收看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之际,8月26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召开狠抓主题教育整改落实、着力攻坚克难、推进高质量发展经验交流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宣传推广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攻坚克难先进典型及成功经验,让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学有示范、赶有目标、干有方向。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正晓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第五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

驻马店、平顶山、郑州、洛阳、台前等五市县纪委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第十五审查调查室在主会场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分别从严查诬告陷害澄清保护干部营造良好氛围、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万无一失、深挖彻查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确保扶贫领域决战年行动决战决胜、实现查办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化等方面介绍经验,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攻坚克难、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鲜活教材。

任正晓指出,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坚守初心使命,深化整改落实,奋力攻坚克难,要紧盯整改靶心,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紧盯专项整治列出的问题抓整改,对中央和省委明确的“5+3+1”重点整治内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有任务意识、时限意识、标准意识,挂图作战、全力推进,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圆满完成;紧盯“6-45整改清单”中的问题抓整改,对整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以具体工作为抓手,抬高标杆,严格要求,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在提升政治觉悟、法纪观念,增强业务能力、担当精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上;紧盯主题教育检视出来的问题抓整改,按照时限和要求整改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整改。

任正晓强调,要提高整改实效,找准方式方法攻坚克难。要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方法,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特别是真正掌握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融会贯通、学用结合,把思想伟力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要从上级工作部署中找方法,举一反三,务求实效;要从典型案例中找方法,善用“案例”来推动工作,解决难题,见贤思齐、奋发有为;要从调研学习中找方法,学习借鉴省内外、系统内外的好经验好做法,破解难题、补我短板,推动全省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任正晓要求,要狠抓整改落实,以好的作风攻坚克难。坚决克服可以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坚决做到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要领导带头、压实责任到位,整改台账涉及到的每一位责任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研究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进度、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改落实按照既定部署推进;涉及到的每一名责任部门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身先士卒,冲在先、干在前。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到位,大力倡树“五比五不比”的工作导向,实施项目化推进,实现目标全程化、路径明细化、管理科学化。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到位,一方面要把学和做、查和改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有机衔接起来,增强整改实效,另一方面,要注重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注重有机融合,强化一体推进,打好合力攻坚战。

就如何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好第二批主题教育,任正晓要求,第二批参加单位要更加注重领导带头,更加注重预判研判,更加注重问题导向,更加注重典型引领,更加注重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建章立制,在本地本部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结合正在做的事情,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主题教育成果和典型经验,加强谋划,扎实推进。

本次经验交流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省辖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室主任以上党员干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在省辖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理论视角
●纪法小课党员干部参与民间借贷获利,行不行?

近日,安徽省投资集团原总经理张春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其“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利差”。此前不久,在浙江省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的“双开”通报中,也出现了“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类似表述。

老话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到了党员干部这里却屡屡有人因此触犯红线。那么,什么是民间借贷?党员干部到底可不可以通过参与民间借贷获利呢?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国家鼓励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并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2015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也对相关民间借贷约定利率范围作了规定。

其实,党员干部参与正常的民间借贷活动并获取相应利息,属于依法应受保护的民事行为,并不违规违纪。但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高利放贷)问题比较突出。有的长期违规参与和组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高额利息,有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被借贷人谋利,有的甚至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变相搞行贿受贿。上述有关行为,表象上看是正常公务或民事行为,但本质是以权谋私,严重影响了公权力的正确行使,侵害了党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在现实中,必须严格区分党员干部参与民间借贷行为的不同性质,在保护合法民事行为的同时,严厉惩治其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即“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如果获取了大额回报,并确定影响了公正执行公务,还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相关人员谋利的行为,则可能认定为受贿,应当适用总则中纪法衔接条款处理。由此可见,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的行为绝非某些党员干部自认为的“小事情”,而是轻则违纪重则违法犯罪的“大问题”。

那么,实践中对于违纪违法应当如何界定?具体操作时,要结合是否有获利的目的、获利数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是否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等因素综合加以判断。比如,出借目的是否属于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获取利益,借用人当时有没有明显的借款需求,借用人是否为谋求或感谢党员的帮助而同意其要求,借用人是否明知能够以更低利率从其他途径获取借款,借款利率是否确实高于当地当时群众对外借款的一般利率,等等。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示好。某些党员干部请好好想想:借款人究竟是出于真实的借款需求,还是出于对党员干部职务、身份方面的考虑而借贷,你心里真的没数吗?当你通过民间借贷来获取大额回报的时候,借出去的真的只是钱吗?实际上出借的还是自己手中的权力,本质就是公权的异化和滥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清风时评】

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强调:“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

“人民”二字,重于千钧;老百姓的幸福,高于一切。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党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权益。为人民谋幸福是党永恒不变的初心和事业。正如革命年代有老百姓说,什么是共产党?共产党就是自己有一条被子,也要剪下来半条给老百姓的人。近一百年来,我们党正是怀揣这样的初心、恒心,抛头颅、洒热血干革命,敢拼搏、战天地搞建设,当先锋、闯新路促改革,目的就是让老百姓幸福、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可以说,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奋斗史。

让老百姓幸福是党的事业,理所当然是每个共产党人的事业和追求。时代楷模黄文秀研究生毕业后,放弃大城市的工作机会,毅然回到家乡,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倾情投入、奉献自我,用美好青春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谱写了新时代的青春之歌。众多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像黄文秀一样,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为的就是老百姓过上幸福生活。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一个人爱的最高境界是爱别人,一个共产党员爱的最高境界是爱人民。”不仅仅是黄文秀,还有无数共产党人把群众的小事当作大事,把为民造福当作最大政绩。焦裕禄“要像泡桐那样,抓紧时间,迅速成长,尽快地为人民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在兰考的475天,一刻不停歇地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谷文昌以“不治服风沙,就让风沙把我埋掉”的决心,给东山人民一个青山绿水的未来。廖俊波笃信“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能到现场就不在会场”,埋首苦干、勤劳为民,以担当标注了一名新时代好干部的形象……他们躬身于党的事业,幸福着人民的幸福,不愧是人民的勤务员,不愧是人民公仆、时代先锋、民族脊梁。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与很多党员干部为老百姓的幸福不懈奋斗、辛劳奔波相比,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忘记了初心,丢掉了宗旨,忽视了群众利益。他们有的不关心群众疾苦,为了自己的“政绩工程”“脸面工程”,搞“刷白墙”“造景观墙”“给石头铺草皮”之类的形式主义;有的不愿担当作为、苦干实干,而是损公肥私、以权谋私,成为人们痛恨的昏官、庸官、懒官、贪官。诸如此类,哪还有一点共产党人的样子?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坚守初心使命,始终为人民谋幸福、为群众谋利益,昭示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党员干部只要时刻把老百姓的幸福放在心上,化初心为恒心,化使命为担当,笃行“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人民的生活必将一天比一天好,党的事业也一定会更加兴旺发达、更加充满生机活力(中国纪检监察报 喻兆宇

【简讯】

暑假期间,舞钢市纪委监委开展“廉洁家风课”活动,动员各单位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子女参观家风家训馆、廉政教育基地,实地接受廉洁家风教育。同时,升级打造了一批以家风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农村(社区)示范点,积极动员干部群众围绕廉洁家风编排演出文艺节目,开展家风家训征集、好家庭讲述好家风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及家属自觉建设良好家风,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8月23日,高新区举行村居廉情监督员聘任仪式。该区在学习借鉴叶县做法的基础上,通过充分调研,结合实际制定了《高新区村居廉情监督员管理办法》通过村(社区)推荐,镇(街道)初核,区纪工委、监察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查,为辖区30个村(社区)聘任了30名村居廉情监督员

●8月28日,市人社局召开市人事考试警示教育暨业务培训会,报了两起人事考试部门典型案例,学习了《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正式启动2019年人事考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月”活动

 

【廉政故事】
薛瑄知行合一倡廉洁

明代著名思想家薛瑄一生致力于实学,在其主要著作《从政录》《读书录》《读书续录》中,积极倡导廉政文化,并且躬行实践,为政有声。

明宣德三年(1428年),薛瑄获任广东道监察御史,出监湖广银场。这一官职被人视为“肥差”,朝官纷纷祝贺,他即“举古诗‘此乡多宝玉,慎莫厌清贫’谢之”。薛瑄到任后查禁贪污,隶正风气,并在寓所的照壁上题诗明志:“有雪松还劲,无鱼水自清。沅州银似海,岂敢忘清贫。”离任时,他两袖清风,“赢得归囊一物空”。

薛瑄的从政生涯中,较长时期担任监察御史、大理寺丞、大理寺卿等职务,主要活动于都察院、大理寺这样的监察、审判机关。他以“不欺君,不卖法,不害民”作为“作官持己之三要”, 坚定表示“大丈夫以正大立心,以光明行事,终不为邪暗小人所惑而易其所守”,“是非毁誉皆所不恤”,并将这些道德观念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忠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被人们誉为“光明俊伟”的清官。当朝贤相李贤在诗中赞叹薛瑄:“自古孤忠结主知,居官宁肯论安危。”“已把一心中道立,更看千古大名垂。”

 

【清风语韵】
●人皆因禄富,我独以官贫。所遗子孙,在于清白耳。——《隋书·房彦谦传》(唐·魏征)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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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世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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