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始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将“十字工作法”作为提升巡察监督规范水平的重要抓手,贯穿到巡察全流程、各环节,聚焦“政、责、审、析、改、制”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一体推进巡察深入与成果转化,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
一是锚定“政”字把方向。紧扣“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纳入巡察内容,开展靶向监督,完成九届区委第十、第十一轮巡察和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发现问题706个,移交问题线索39件,党纪政务处分31人,组织处理33人。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对九届区委63家区直部门和58家村(社区)巡察全覆盖任务,以及对区直单位巡察“回头看”不低于15%和村级组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二是紧扣“责”字定靶心。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围绕“关键少数”在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民主集中制等6个方面履职情况,形成“一把手”专题材料14份,领导班子成员综合评价材料20份。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按时听取每轮巡察及“回头看”情况汇报,点出重点人4个,重点事16个。
三是强化“审”字固支撑。深化“巡审结合”,巡前协同区审计局、区信访局等职能部门,调阅审计报告、信访举报、惠民资金流水等资料300余份,紧盯临时救助、残疾人“两补”办理等关键岗位和风险隐患,深挖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移交问题线索8件。
四是严把“析”字准定性。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灵活运用“码上巡”等信息化手段拓宽民意收集渠道,对问题线索逐项核查、深入分析,形成针对性方案、问题清单、政策清单、巡察综合报告各25份,提出意见建议78个。
五是加强“改”字提质效。建立“双反馈、双责任、双公开”整改机制,同步向被巡察党组织和分管县级领导反馈问题,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分管责任。制定标准化整改流程,推行“清单化管理、台账化督责、销号式整改”,对4个重点村、5个重点单位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16个单位开展集中督查,反馈问题414个,完成整改360个,整改率92%,对巡察整改不够有力的5家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形成震慑。
六是突出“制”字求长效。持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64项,建立完善制度机制32项,对“三资”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共性问题,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专项治理,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巩固提升”的闭环管理。(区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