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红线”与一份监察建议书
2019-05-06 16:00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一边领取公车补助,一边又报销日常公务租车费用?”

这是咋回事?

2018年10月,在鲁山县党风廉政建设年中检查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第一执纪监督室工作人员在翻阅某乡财务凭证中,发现有十几张总金额达数万元的公务租车发票,同时,部分报销人员还领取着公车补助!

“这租车费用也太高了吧?”

“发票照报,补助照领,这里面会不会有不廉洁行为?”

带着疑问,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走访了解。

“今年上半年,俺乡26个村都涉及‘两委’换届选举,需要不停的下乡指导、检查和监督,时间紧任务重。”

“还有秸秆禁烧、沙河治理巡查,得不停往村里、地里、河里跑。”

“乡里村多,面大,工作忙的时候,俺一月几百块钱的车补根本不能满足下乡公务交通开支。”

“县里的车改方案,也没有明确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范围,乡里也不好界定和监管公务交通报销情况。”

……

乡镇干部们的一席话,引起了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关注。

“把《鲁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找出来,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经过仔细查证,此方案确实没有对各乡镇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范围进行明确限定,明显存在制度空白。

“这样的制度空白,会不会导致个别觉悟不高的乡镇干部把既领车补、又报交通费作为‘合法’谋取私利的机会?”

“咱们是不是得对相关部门进行监察建议?”

根据调查实际情况,该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向县车改办提交《关于完善乡镇公车补助保障区域的建议》,建议对乡镇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范围制度空白问题抓紧调研,出台科学合理的补充规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收到建议书后,我们对周边县市相关制度政策进行了咨询,召开了专题会议,又到县辖区张官营镇、尧山镇、瀼河乡等10余个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 鲁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经过多次讨论研究,我们决定根据县域实际情况,确定以五公里作为保障范围,向25个乡镇下发《关于完善鲁山县公车改革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的通知》,划定乡镇公务交通‘补贴红线’,即以乡镇所在地为中心,5公里内拿补贴不坐公车,5公里外坐公车不拿补贴。”

“有了补贴保障范围,哪些钱该拿,哪些钱不该拿,俺们心里亮堂多了,也踏实多了。”

“有了制度保障,我们的工作才能更规范、更有力。”谈起公务交通补贴问题,鲁山县瀼河乡干部们纷纷称赞。

“监察建议是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法定职权,是强化监察机关‘再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必须以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成为‘祛病拔根’的‘良方’,切实把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鲁山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鲁山县纪委监委 杨朝辉)

责任编辑: 杨世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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