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监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尽管中央有理论指引、基层有现实需要,但尚没有一套成熟的制度设计和操作路径。正因如此,我们的探索方才显得难能可贵。周斌同志多次强调,要把这个事情先干起来,在干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逐步深化认识、积累经验。这启示我们,全面监督工作不是一个单纯的理论问题,而是植根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的现实课题,需要我们坚持实践标准,用实效说话。我们必须把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结合起来,把“全面覆盖”的制度性目标与“有效监督”的价值性目标统一起来。
在科学理论研究指导下,要更加注重实践探索。创新性工作必须用科学理论作指导。一年来,我们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自我”“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了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逐步理清了全面监督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全面监督不是纸上谈兵。我们坚持领会中央精神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以一办八组的组织架构为依托,把监督工作实践做起来;带着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从中央精神中找答案,逐步拓展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了《中共平顶山市委关于深化全面监督工作的意见》。这个过程,体现了“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的理念,反映了认识的规律,也是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经验。《意见》还会不断完善,但它终究为我们开展全面监督实践提供了一些遵循。下一步要抓好《意见》的落实,用《意见》明确的操作路径去承载监督实践,在监督实践中检验矫正制度设计,不断把科学理论转化为实践成效。
在监督体系构建过程中,要更加注重重点突破。全面监督重在“全面”,要强化监督体系构建、系统集成。一年来,我们通过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研判移送、报告工作等机制,打通了各监督主体的信息壁垒;通过抓市级带县级,强化基层基础,将全面监督工作延伸到基层,形成了横向全贯通、纵向全链接的监督体系。但是不能把全覆盖搞成均衡用力、眉毛胡子一把抓,面上全覆盖、内里有夹生。要抓住 “衣领子”,牵住 “牛鼻子”,突出抓“关键少数”带动管好绝大多数。要突出重点领域,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部门和岗位,集中监督资源,完善聚指成拳的监督方式。各监督主体要聚焦自身的核心监督业务,对标中央精神,直面现实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见成效。每个监督主体突破一个监督上的难题,形成一个经典案例,汇集起来就能连点成面,为全面监督提供更多支撑。
在宏观制度设计基础上,要更加注重具体操作。探索全面监督工作,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我市已经初步探索了一套机制制度,但仅仅停留在宏观层面是不够的。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凡事一具体就深入、一具体就突破、一具体就见效。必须把中央精神、市委部署传达到基层,落实到神经末梢,才能落地见效。各监督主体职责任务已经明确,联动协同机制已经建立,但是具体到操作层面怎样对接,各监督主体内部运转怎样衔接,都需要进一步细化。一旦具体操作就会遇到矛盾,以往有些工作可能也做了,但往往浅尝辄止,对事儿的监督没有追究到人,对人的监督没有具体到事儿,满足于刷“存在感”,没有起到动真碰硬的效果。在全面监督体系下,各监督主体要联动协同,发挥各自优势,把对人、对事儿、对权力的监督结合起来,刨根问底,追根溯源,通过一个个具体监督事项释放监督从严信号、彰显监督权威,推动全面监督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体系构建到实现“全面推进、积厚成势”治理效果。(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