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汝州市委巡察办以压实主体责任为抓手,突出抓好定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五个环节,推动巡察反馈问题阳光整改。
“工程式”定责。绘制整改“施工图”,明确“时间表”和“任务书”,要求被巡察单位区分轻重缓急,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点面结合、统筹推进,整改情况报告经市级分管领导和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保证真实性,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巡察整改。
“指标式”履责。一事一策制定整改措施,倒排任务工期,量化考核指标,建立“红、黄、绿”三色分类管理机制。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在一个月内解决到位的亮绿灯;对牵涉面较广、情况较复杂,正在着手整改,有初步效果的亮黄灯,督促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亮红灯,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到位。
“台账式”督责。实行台账化管理,对账交表,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开通问题整改“绿色通道”。被巡察单位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联络员,就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巡察组(办)汇报反馈,实现无缝对接,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链条式”考责。把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全市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内容,研究制定《汝州市巡察整改督查考核工作办法》,开展日常督查考核,形成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的闭合链条,推动巡察整改制度化常态化。
“菜单式”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站位不高、“两个责任”缺失、超期未办结以及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屡改屡犯等问题,列出问题“菜单”,对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
截至目前,该市已完成对20个乡镇(街道)、22个市直单位的专项巡察,下发整改通知书43份,移交问题线索168件,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98个,建立完善制度132项,产生巡察、反馈、整改1+1+1>3的集束效应。(汝州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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