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郏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公路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向杰,财务股股长马昭任职期间,变通票据入账,违规报销个人开支;私设“小金库”;违规招投标。此外,吴向杰还存在违规出借下属单位养护资质、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等违纪行为。
2016年4月20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马昭记过处分;4月28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暨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吴向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郏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