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郏县王集乡大墙李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振公款吃喝问题
经查,2011年至2014年,李振任职期间,该村两委伪造虚假会计凭证将招待费6705元入账报销。2016年1月7日,经王集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郏县冢头镇前王庄村党支部书记王国申为他人送礼金纪问题
经查,2008年6月,王国申为谋取个人利益,违规向他人送礼金2万元。2016年3月11日,经冢头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国申党内警告处分。(郏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