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三名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廉洁纪律受到处分
2017-06-23 11:16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尤其是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为充分发挥纪律审查工作的“治本”作用,形成震慑效应,近期,“清风平顶山”微信和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推出“曝光台”栏目,对基层以权谋私、公款吃喝、拉票贿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特别是虚报冒领、侵占贪污、克扣挪用、挥霍浪费扶贫款,或者在扶贫款发放过程中吃拿卡要、优厚亲友的行为进行通报曝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最基层。

经查,在2011年、2012年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工作中,鲁山县仓头乡刘芳庄村党支部书记朱群法、村委会主任朱全兴(原村文书),在明知该村村民刘某某等人申请改造的房屋已建成多年,且申请内容不真实的情况下,仍在相关手续上签字同意上报;该乡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王艳坤,未对上述申报材料认真核实,致使刘某某等人骗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000元,以上三人的行为违犯工作纪律。调查中还发现,朱群法以其父亲名义骗领危房改造资金4000元,违反廉洁纪律。

经鲁山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群法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朱全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艳坤党内警告处分。(鲁山县纪委)

责任编辑: 杨世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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