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转卖集体财产,郏县两干部受到处理
2017-06-15 10:58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尤其是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为充分发挥纪律审查工作的“治本”作用,形成震慑效应,近期,“清风平顶山”微信和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推出“曝光台”栏目,对基层以权谋私、公款吃喝、拉票贿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特别是虚报冒领、侵占贪污、克扣挪用、挥霍浪费扶贫款,或者在扶贫款发放过程中吃拿卡要、优厚亲友的行为进行通报曝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最基层。

曝光台

经查,郏县城关镇北街社区党支部原书记马英俊任职期间,在协助镇政府处置国税局房地产工作过程中,未按照上级要求将房地产转入北街社区,以个人名义购置该房地产,后在未向城关镇政府报告的情况下,私自将该房地产进行转让。马英俊的行为已构成违反组织纪律错误。

城关镇在决定将该房地产转让给北街社区过程中,未按规定与北街社区签订转让协议,也未对马英俊个人交钱后未改造社区账务手续以及私自进行处置的情况进行监管,时任城关镇党委书记并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李国卿对此负有一定责任。

经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英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李国卿对其违纪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对13.8万元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责任编辑: 杨世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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