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村民多领补偿款,两名干部受处分
2017-06-02 10:56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尤其是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为充分发挥纪律审查工作的“治本”作用,形成震慑效应,近期,“清风平顶山”微信和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推出“曝光台”栏目,对基层以权谋私、公款吃喝、拉票贿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特别是虚报冒领、侵占贪污、克扣挪用、挥霍浪费扶贫款,或者在扶贫款发放过程中吃拿卡要、优厚亲友的行为进行通报曝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最基层。

曝光台

经查,2012年10月,新城区应滨街道薛东村在发放北京兴宇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款工作中,由于时任村支部书记陈同良、时任村主任王东方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导致村民何某多领取征地补偿款。

此外,2013年12月—2014年11月,王东方在担任薛东村村主任期间,该村账目多次出现多笔大额餐票入账,存在公款报销餐票现象。

2016年11月22日,经新城区应滨街道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薛东村党支部书记王东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薛东村支部委员陈同良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杨世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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