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叶县县委巡察机构不断强化巡察整改工作,通过五项举措,进一步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坚持“跟踪推进”压责。巡察办成立巡察整改督导小组,持续开展日常集中督导,及时指导纠偏;紧密联系被巡察党组织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等,跟踪掌握各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动态;同时根据督导情况,组织召开“反馈问题及线索办理推进会”4次,通报各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不断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运用“一单一报”督责。对整改不力党组织下发《巡察整改督导意见通知单》53份,有效推动问题整改131件;每月通过《巡察整改督导专报》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问题整改和问题线索办理进度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已印发7期,推动问题整改新增289件,线索办理新增69件,立案21件。
开展“巡督结合”抓责。每轮巡察村(社区)工作,巡察组在开展本轮次巡察工作的同时,通过召开整改推进会、整改资料展评、走村入户回访等形式以往轮次巡察整改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开展集中检查指导。对整改不力的村(社区)党支部,督促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问题真改实改。
实施“回访督导”促责。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于一些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问题及时安排协调相关单位联合巡察组快速解决,巡察组开展“回访”督导,对经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协调事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快速办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巡中立行立改事项再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如,第二轮巡察村(社区)整改情况“回访督导”,仅推动追回违规资金一项就达300余万元。
落实“对账销号”履责。建立整改工作专人联系机制,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各被巡察党组织等相关部门明确对接巡察办的联络员,由联络员向巡察办逐月报送整改情况,巡察办严格把关“验收”、对账销号;对存在整改不力问题的个别党组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提升政治站位,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十三届县委已开展9轮县直单位巡察和6轮巡察村(社区)工作,覆盖率100%。立行立改问题1890件;推动完善制度机制361项;开展专项治理113项;推动收缴收回违纪资金2335余万元;推动收回村集体土地5442亩;党纪政务处分202人,组织处理97人,移送司法机关8起14人,巡察利剑作用彰显。(叶县县委巡察办 秦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