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郏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三类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厉惩处涉黑涉恶问题。
精心布局压实责任。制定印发《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明确治理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成立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调度协调、督促指导,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8次、推进会2次。组成15个督导组,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
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200本,发放至全县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对扫黑除恶的认知力,掌握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强化惩治黑恶势力责任。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各行政村(社区)等显要位置张贴专项整治通告3500余张,悬挂横幅500余条;在县电视台不间断滚动播出整治通告内容,在“清风郏县”微信平台公布治理通告,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动员群众积极举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形成强大舆论震慑。
全面排查深挖线索。成立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排查组,对县公、检、法等部门2016年以来所办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对今年以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梳理汇总问题线索22件,已办结15件,正在办理7件。充分利用来信来电来访、“清风郏县”一键举报、手机短信、智慧监督平台等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截止目前,共受理有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22件。
聚指成拳形成合力。加强对内协调,强化党风室、案管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等相关部室之间沟通联系,做好问题线索转办、督办及汇总上报工作。加强对外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双向移送机制、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和方式渠道,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已向政法机关移送线索17件,已办结10起,正在侦办7起,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3人,行政处罚1人;县扫黑办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4起6人,办结3起,开除党籍5人。中央巡视组交办县纪委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起,转扫黑办4起,全部办结,组织处理3人。
严查快办强力震慑。成立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专班,由一名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专门负责,各纪检监察室协同作战,梳理问题线索,综合分析研判,从严从快查处。目前,全县已查结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8起,开除党籍5人,组织处理3人。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相结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54件,党政纪处分76人。严查处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问题,有29名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被取消参选资格,查处贿选破坏换届选举问题3起13人,开除党籍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处分5人,有效预防黑恶势力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换届选举行为,形成有力震慑。(郏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