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汝州市纪委监委实行“五同步”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力有效。
联席会议同步研判。由市纪委分管副书记牵头,于每月下旬召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等10个重点部门纪检组负责人,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沟通情况、交办线索、分析研判、解决问题,确保信息、线索共享,案件查办同步。
信息互通同步衔接。落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月报制度,所有线索统一汇总到市纪委信访室,建立专项台账,全程“痕迹化”管理。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问题线索移送“绿色”通道,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问题线索移送函》,与有关证据证明材料等一并相互移送。
部门联动同步发力。市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问题线索移送反馈等具体工作,公、检、法等部门对涉黑涉恶案件要从快从严办理,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及充当幕后“保护伞”的及时移交市纪委处理,做到纪法衔接、同步推进、同向发力。
问责追责同步到位。结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评分细则》内容,以“六查六看”为抓手,由市纪委监委牵头成立督导组,对政治站位不高、组织领导不力、职责定位不清、工作推进不实、协调配合不畅、工作作风不优等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以案促改同步推进。对于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已经查处,并依法进行判决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予以通报曝光,从中筛选一批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效果。
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共相互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8件,全部进入核查程序,已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人。(汝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