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保护伞’现象作为新增内容写进第一百一十五条,就是要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9月13日,鲁山县琴台街道刘营社区群众正在聆听该县纪检监察干部讲解新《条例》。
自8月底新《条例》颁布以来,鲁山县纪委监委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在干部群众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
周五“纪法衔接讲堂”专题学。组织机关干部逐条逐段、逐字逐句学习《条例》;创新建立导学制,每周由一名业务骨干对《条例》进行专题导学,重点讨论新旧对照的“八大亮点”及修改说明。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学习活动4场次。
打造综合学习平台督促学。运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机关微信群、信息简报等渠道,打造随处可见、随手可学的一体化综合学习平台,督促机关各部室按照学习计划对表学习,统筹好学习进度,及时撰写学习心会,把学习效果转化为工作效能。
“小课堂”进村入户引导学。灵活利用下乡扶贫、专门走访、督查巡察等时机,把“条例小课堂”开进社区(村委)和农户家中,向基层群众宣讲《条例》的意义和特点,支持引导群众能监督、敢监督、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鲁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