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积极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意见及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五项制度,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联系一家民营企业,每月安排时间深入到民营企业走访调研,积极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收集破坏营商环境的举报线索和行业不正之风等相关信息,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建立项目首席服务官制度。结合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每年从全市范围内筛选出重点项目,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部室负责人担任项目首席服务官,全程跟踪服务,搭建起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促使在建项目加快推进、拟建项目顺利落地。
建立企业党建指导员制度。选拔退居二线的优秀科级干部到相关民营企业担任党建指导员,主要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和企业营商环境的日常监督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共同管理。
建立挂牌保护制度。对进入全市纳税额前20名和扶贫、环保、民生、高新技术等领域的民营企业实行挂牌保护,每家企业派驻一名廉情观察员,发现有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经营者违纪违法问题的直接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报告。
建立巡察监督制度。市委巡察机构定期开展巡察,对窗口单位办事效率和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打通服务民营企业的“最后一公里”,着力实现各类市场主体稳中有增。(汝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