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四个明确”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工作
2019-01-04 11:00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郏县在1月3日启动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至1月10日结束。年度公务员考核同步进行。

明确检查考核范围。此次检查考核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派出8个考核组,对全县15个乡镇(街道)和88个县直单位2018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明确检查考核内容。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上,着重从组织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宣传教育、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支持纪律审查6个方面的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落实情况;从带头履职、监督管理、责任担当、以上率下4个方面,检查考核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从落实分管责任情况、日常教育管理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3个方面,检查考核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在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上,着重从监督检查、执纪问责、教育预防、队伍建设4个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明确考核方法步骤。采取廉情公示、召开述责述廉会议、民主测评、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深入实地查看7个步骤进行。

明确考核评分办法。实行量化考核,基础分值为100分,其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50分,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40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民主测评情况10分。在基础分值的基础上,实行扣分制、奖分制相结合评分办法,奖分8项内容,每项可得不同分值的奖分,扣分8项内容,每项内容可扣不同分值的分数,奖分、扣分各项都可累计,不设上限。(郏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杨世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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