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三应三尽”规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
2022-07-08 16:48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针对特殊时期、关键领域、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做到及时移送、优先处置、快速办理……”在7月7日的问题线索研讨会上,鲁山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孙冬梅要求道。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积极践行“三应三尽”,切实规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

主动出击、把严源头关,做到“应查尽查”。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走访座谈等方式,主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及时移送;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发现新问题不规避责任,属于处置管辖范围内及时向案件管理室备案,不属于处置管辖范围及时移送案管室集中处置,做到“一查到底”;发挥县委巡察“利剑”作用,探索建立“边巡边移”、“边巡边改”工作机制,强化巡察震慑。今年以来,该县县委巡察办移送问题线索50件,各案件承办部门移送案件38件,其中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21件,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线索17件。

深挖细掘、把实质量关,做到“应审尽审”。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所审案件“深挖细掘”,把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最后一环节,力求将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的同时,积极发现新的问题线索,完成初筛工作;不定期召开县纪委常委会案件线索分析会,认真分析研讨案件审理室初筛出的每起线索,把握细节之处,逐一排查、顺藤摸瓜,充分挖掘有深入查处价值的问题线索,形成新的问题线索,按照移送程序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处置。1月至5月,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9件。

精准高效、把准处置关,做到“应收应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信访室转交、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以及执法部门移送等各种渠道接收的问题线索进行统一集中归口管理,做到“应收应收”,并根据线索分办原则,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分清轻重缓急,明确处置方式,精准高效处置问题线索。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共接收并处置问题线索214件,其中接收信访室转交线索47件、监督检查室移送线索38件,案件审理室移送线索9件,公检法相关执法部门移送线索22件,巡察办移送线索50件,领导收信、上级交办等其它途径移送48件。(徐素丹)

责任编辑: 张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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