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组巡察发现的这个问题,放在作风建设方面是不是更合适,再斟酌斟酌。”“你们组撰写的巡察报告,细节方面还要进行再修改、再完善,问题线索要按照新的格式单列出来。”……日前,鲁山县委巡察办与8个巡察组在组办会商中,就巡察报告中存在问题,向巡察组进行反馈。
该县县委巡察办把巡察报告会商作为深化政治巡察、提升巡察质效的重要举措,通过会商,对巡察报告的政治站位、谋篇布局、问题定性、语言表述、事例支撑等方面进行研判,确保巡察报告对被巡察党组织“画像精准”,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夯实基础。
会商前,成立调研会商组,对各巡察组存在的难点进行集体“攻关”,及时解决巡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向各巡察组发出工作提示,明确巡察报告起草要做到副组长、组务会、组长“三级把关”。
会商中,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和8个巡察组组长逐句逐段讨论报告。在格式结构上严格校准,对报告公文字体、文字篇幅等方面进行修改规范;在报告内容上斟字酌句,看论据论证是否符合逻辑、问题定性是否正确、文字表述是否严谨、事例支撑是否贴切、数据分析是否准确、移交问题线索有无遗漏等,切实找“病灶”开“良方”。同时,从规范制度入手,制定《巡察工作底稿制度》,由巡察组对巡察过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真实、完整、规范记录,作为支持巡察报告、形成巡察工作成效评价的依据和证明,确保问题定性准确、印证全面。
会商后,各巡察组针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照问题清单组织人员进行再次修改完善,提交巡察办重新把关。通过组办会商、集体讨论、核改报告,确保巡察报告客观准确反映巡察情况。
今年以来,该县县委巡察办已召开“组办”会商会43场次,会商改稿400余次,提出修改意见建议2900余条。“我们通过‘组办’会商,从政治关、结构关、观点关、事例关、文字关等方面提升巡察报告质量,实现了巡察组与巡察办之间情况互通、工作互动,有效地提升了巡察质效。”鲁山县委巡察办主任祝卫东表示。(鲁山县纪委监委 张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