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全力整治“微腐败”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018-03-26 16:30 来源:

今年以来,郏县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在全县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宣传动员,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制定工作方案,印发专项整治通告,先后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90多个县直单位、377个行政村(社区)显要位置,张贴专项整治通告3000余张,通过电视台不间断滚动播出通告内容、“清风郏县”专题报道等方法,扩大宣传面、拓展宣传途径,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整治微腐败问题浓厚舆论氛围。

教育引导,有序组织主动退赔召开专题会、座谈会,多层次、全方位自查自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清形势、打消顾虑,主动报告、主动退赔。划定治理对象,明确时间节点,有序组织公开退赔。近日,该县纪委先后在王集乡龙头槐村、长桥镇大李楼村组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乡镇纪委书记通报违纪案情,违规村干部公开检讨、退赔违纪款物,分别退还31484.93元、12000元,警示教育成效显著。

整合力量,动态管理问题线索整合线索来源渠道,综合利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扶贫专项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成果,排查、甄别、核实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人、项目、资金、问题线索一一对照。汇总梳理近期发现的问题线索,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回头看”“大起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紧盯问题,从严从实严查快办找准基层微腐败惩治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点,紧盯向扶贫项目、惠农资金“伸手”腐败问题,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优先处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今年以来,该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案件4起,党政纪处分6人,正在办理9起。(郏县纪委监察委)


责任编辑: 杨世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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