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画纪】大操大办
来源:开封廉政网 2019-01-15 12:02


婚丧嫁娶讲排场,不良风气会助长。

八项规定不牢记,追悔莫及已晚矣。

【典型案例】

2018年9月26日晚,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陈东航既未向计生委主要领导汇报,也未向组织报备,为母亲办丧事违规超标准宴请18桌。其中,违规宴请该区公职人员6人,收受礼金1500元。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给予陈东航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将违规收受的1500元礼金上缴组织

【条文链接】

依据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李明明)